凡事都有♁🅘个度,联运公司的尺度就是利润的百分之十。

    按照八六年预估,联运公司将要产生利税八百万,🋐意味着有八十万业务费,真正花在业务上的费用多算点,三四十万足够。

    还有四十万左右的业务费就相🟘🝚🋱当于是公司领导、业务员们除了工资、奖金外的灰色收入。

    拿这钱不违法,拿这钱不是人人都有,给公司创造效益的才有机会接触业务费,而且是拿到手的数额跟他🝣个人产生的利润成正比。

    比如看门的,开吊杆的、仓库保管员、勤杂🍹🌾工等等就没业务费可分,只有工资和🞩🖲🖥平均奖。

    这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拉开收入差距,贡献大收入水涨船高🙛🋁🖗,更加较好的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因此联运公司留得住人才,能够吸引人才。

    如黄道武这样的副经理加业务骨🄦⛛干,八六年的业务费收入肯定超过奖金加工资的总和,不低于三千🜵🆣块。

    黄瀚之所以能够出这种主意还确保能够经得起查🞜,不违规、违法,是因为经历过有切身🕃🆹🔚体会,而且记忆深刻。

    九零年的他在物资系统的一家公司⛷当业务员,而且🋐是业务骨干。

    当时的经理就搞了“创新”☭,业务费按照利税的百分之十二提取,节约归己。

    当年就有♁🅘不少业务员发了小财,黄瀚那一年也拿🞜到手千块业务费提留,顿时有了小家乍🕃🆹🔚富的感觉。

    九零年,三🞝水县平均工资也就大概是一个月一百块钱左右,二十岁的黄瀚年⚎🐎收入超过了五千块,当时可牛逼🂃了。

    可惜好景不🞝长,才风🊗光了两三年的公司出大事了,因为贪污被抓了七八个。

    最后业务♁🅘费提留全部被认定为🟘🝚🋱合法收入,哪怕是白条子也承认。

    但是回扣、“飞过海”、假发票的金额,都是定罪依据🏯🝧,两千块钱可以判一年刑期。

    再后来☚⛨应该是九四年《公司法》实⛷施,对企业单位业务员经济问题定罪松多了。

    帮🆄人不能害人,有经验的黄瀚简🄦⛛直是千叮咛万嘱咐成胜利、钱国栋、黄道武、祝正虎等等,宁可打白条子也不能弄虚作假。

    拿钱一定要拿在明处,不用担心奖金发得高,业🞜务费提取的比例高,这些都不违法,到了最后连违规都算不上。

    黄瀚还鼓励成胜利勇于尝试,不要怕负债发展,🞜交通局有大量资产和不动产⚎🐎效益良好,属于银行的优质客户,⛈😝能够拿得到贷款,而且利息就低不就高。

    那还等什么,能贷款多少算多少,实在没地方用完全可🏯🝧🏯🝧以买五毫米六毫米的船用钢板屯着,反正船厂早晚🝣都用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