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人找到了当地的官府想要壮告他们厂。

    然而那官老爷一听是这个厂的女工人就有些不想管了。

    “青天大老爷呀,您可得为草民做主呀!”

    “那是草民的女儿,她们生生的扣着,这像什么话呀?”

    “还要一百两银子,他们怎么不去抢呢?”

    “咳咳,你姑娘是不是与他们签订了文书?”那官老爷听他哭诉着实听累了,不由得插话问道。

    “啊,好像是的。官老爷那是草民的女儿,他们凭什么扣着呀?草民要带女儿回去,嫁人的夫家都寻好了,聘礼都收了,您说这女儿不回去像什么话嘛?”

    “这件事儿呀,您找本官本官也无能为力!”那官老爷也有些无奈。

    “为……为什么呀?您是咱们的大老爷,您不给我做主,谁能给我做主呀?这天底下还有没有王法了,他们就这般随便的扣押草民的女儿?”

    “这件事儿不是我不帮你,也不是什么枉法不枉法的,人家是有法有理的。”

    “他们哪来的理他们,就是仗势欺人!”

    那男人非常不服气。

    这叫什么事嘛?

    那官老爷张了口又闭上,又张开,最后一旁的小铺头见状忙替他们官老爷答道“怪就怪在你家女儿要与人家签订那文书,文书里面规定了的,你家女儿必须给他们干够五年。

    五年之后如果想要离开倒好说,但是五年之内要离开你家女儿就得付违约金,高达一百两。”

    “他们这是霸王条例,我不认。”

    “这不是你不认就不存在的了。

    而且他们签订的文书,是符合相关的条例的,一点也不霸王,是非常合法的。”

    做这样的事儿,卫记都做出经验来了,而那女厂长又根据这当地的律法进行了一些修改,控制在法律的边缘处,绝对不超过。

    最终的目的是留下人,又没有真正的谋财害命,所以当地的官员想管也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