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了李氏,清荷又给万氏和金婆婆一人夹了一块,让她们尝尝味道如何。

    泡制出来的萝卜和莴笋,吃起来脆脆的,一时间,整个厨房只剩下咔嚓咔嚓的咀嚼声。

    万氏最先吃完,先是表达了泡菜的喜欢后,又有些不相信这是泡出来的,跑到泡菜坛子面前瞧了又瞧。

    泡菜还能这么好吃?

    李氏掉了几颗牙,嚼得慢,不过这并不妨碍她表达对泡菜的喜欢:“又香又脆还不酸,味道是真不错,你这丫头上辈子多半是个厨子,琢磨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不好吃的。”

    “哈哈,奶奶,哪个厨子没事研究泡菜啊,就我那厨艺,做点家常菜还行,稍微大点的场合就拿不出手。”

    清荷

    自己有自知之明,她上辈子只是个农村出来的普通人,接触到的东西就是些普通大众都会的。

    在这个时代能得到认可,不过是因为比别人懂得多,见得多而已。

    在金婆婆眼里,自己姑娘那是哪儿都好。

    她就见不得姑娘谦虚:“姑娘可不能妄自菲薄,我做厨娘这么多年,头一回吃到这么爽口的小菜,再过些日子天气热起来,胃口差了,这小菜吃起来怕是比山珍海味更合胃口。”

    “婆婆说的可是真的?婆婆觉得这小菜有钱人家也会喜欢?”金婆婆的话,叫清荷精神一振,脑中冒出一个点子,富贵人家可不像村里人,都稀罕吃肉。

    金婆婆不知道自家姑娘在高兴什么,她实话道:“会喜欢的,每年夏季难熬,冰又贵,就是京城那些做官的人家,大多数也只舍得最热那几天用一用冰。

    “一热起来,看见冒热气的东西就没胃口,姑娘做的小菜,可不就适合那个时候吃。”

    得到金婆婆的认可,清荷还是很开心的,她不了解富贵人家,金婆婆了解啊。

    既然金婆婆都这样说了,可见跳水泡菜也是有市场的,而且跳水泡菜也不仅仅只有开胃一个好处,莫名的,清荷心底多了不少底气。

    夹出来的泡菜,分成两份,一部分没切没拌,直接摆放在碟子里,另一部分切成小块,拌上辣椒油。

    准备好跳水泡菜后,清荷边洗手边她的想法粗略说了说。

    氏起初还很忧心,满香楼的生意没了,家里的钱就该省着点花。

    闺女这又是盖房办什么作坊,又是招人的,家里的钱花没了可咋办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