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承泽只要一有空,便和张途,孟奎一块进山打猎。

    想着多打些猎物,早日买些田地,或是买间铺子,他好去周家提亲。

    这几日,陆承泽几人进山的收获颇丰,猎来的猎物,骨肉卖给酒楼,剥下来的皮毛卖出去也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只是,要想卖个好价钱,皮毛不能受损,一旦弄破,价钱上要便宜很多。

    三人常去云溪镇北面的那座大山,山高树多,因着山势险峻,林木幽深,路不好走,附近的人很少去这座山里砍柴打猎。

    渐渐地,山里的活物越来越多,种类也越来越丰富,山里危险重重,来这座山里的人便更少了。

    若不是他们有三人,且三人都有功夫在身,也不敢轻易进入深山。

    天还没亮,三人已经走在了进山的路上。

    再过段时间便是秋收,那时候大伙都忙,再大的事也不比不过地里的庄稼。

    趁着如今还空闲,再进山一趟,挣上一笔。

    进了七月

    ,早上的温度是一天中最舒服的,不热不冷,体感舒爽,远处山顶上飘渺虚无的云雾,为这座大山平添了些许神秘。

    三人穿着利落的短打,腿上绑着匕首,背上背着箭桶和弓箭,并一些干粮。

    毕竟大早上进去,要半下午才会出来,进山又费力气,不带着吃的,熬不住。

    蜿蜒曲折的山路上,张途走在最前面探路,他比陆承泽和孟奎年长,又自小在山里跑,能找出相对好走一点的路。

    山里的清晨露水重,没走多久,几人的鞋子和裤腿湿了一大半。

    但也不碍事,等会子太阳出来,片刻功夫就能干透。

    “陆哥,那儿有只兔子。”走在中间的孟奎突然停下脚步,指着斜前方的杂草丛。

    张途和陆承泽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仔细辨认了好一会,才看出杂草中有一只肥硕的灰毛兔,灰蒙蒙的毛混在杂草里,不下细看,还看不出来。

    陆承泽轻手轻脚地解开背上的弓箭,抽出一只利箭,瞄准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