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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界最常用的记录工具是玉简,跟上辈子的u盘差不多,小巧易携带,文字图片视频音频什么都可以存放。不加密的u盘,不是,是不设置限制的玉简,会使用灵力的人就能读;设了限制的玉简,就只有满足条件或者能解密再或者能破坏锁的人能读。
我的日记随笔……不是用玉简记的。
玉简这东西毕竟可能丢失,丢失了就可能被人捡到,被捡了就可能读到里面的内容,怎么设置限制都有可能被人破解。日记这种私密的东西可不能冒这个险,尤其我的日记里面吐槽那么多、那么话唠,被人看到了我高冷的形象何在?我可不想闹出修真版的xx门。
所以我是记在脑子里的,只要没被人搜刮大脑,我就能保住我的日记。如果被人搜刮了大脑……那日记已经不重要了。
嗯?所谓记在脑子里就是每天随便想想,过了就忘记?
如果是上辈子的我,那确实是。不过,这辈子我有金手指。
作为一个穿越者,或者叫带着上辈子记忆投胎异世界的人,没有金手指对不起这份奇遇啊。我的金手指就是记忆力。
福尔摩斯有一座记忆宫殿,我也有,而且是这辈子天生的,仿若实体的。任何我接触过的东西,无论文字、声音、画面、触感……都会留在这座宫殿中,永不淡化,且自动分类。想取用随时可取,想暂忘随时可关闭。
我至今记得一双苍老的手将我抱在怀中,沙哑的声音中却带着并非迟暮的活力。那是我对我娘的记忆,也是我这辈子最初的记忆。
我也记得婴儿时期我爹托着我给我讲入门剑诀,虽然当时我一句话都没听懂,绝望地以为需要重头学一门外语,但每一个字的读音我都记得,我爹的每一个抑扬顿挫,对每一句的注解,我也都记得。
我还记得同样是在婴儿时期,在我还看不清东西的时候,有一天我哥抱了只毛绒绒的动物跟我玩,一年之后,我仅凭毛感就把那只动物从它的同类中抓了出来。
依然是在婴儿时期,我姐连续一周每天拿三五十盒胭脂地坐在我床边,一盒一盒给我讲解这些胭脂是什么制的、有什么含义、在什么场合该用哪种……托她的福,我现在都能仅凭嗅觉给姑娘们挑胭脂。
也是在我这辈子记忆力如此之好后,我才现为什么曾经会有人用‘过目不忘’来形容聪明人。以前我觉得记忆和聪明是两回事,但现在现,世间本没多少创新的余地,太阳底下也确实没啥新鲜事儿。
当一个人记得足够多,又能恰当地提取出记忆用在该用的地方,在旁人看来,这个人就聪明得世所罕见了。
我虽然还做不到次次都恰当地使用记忆,有时面对事情时因为相关记忆太多难以选择——我有轻微的选择障碍症——还导致外在看来反应迟钝,不过起码别人想蒙我也是很难的,我可是有着两辈子、两个截然不同世界的记忆。
上辈子有种说法,人一辈子经历过的所有事情,哪怕是夏天随便拿本书扇风,眼角余光顺便扫过的纸页缝隙间的文字,其实在大脑中都一生留存。所谓的忘记不过是不知道怎么从大脑中提取出记忆罢了。
上辈子我就相信这种说法,这辈子验证了我的相信。
我都觉得惊叹,原来我上辈子光是书就看了那么多,从课本到到杂志到影视周边到装形象不过脑翻的艰涩哲学物理巨作……我还见识过那么多地方,出差时匆匆来回的城市、跟团旅游时走马观花的景点、跟着探索现节目浏览的自然奇景、跟着美食节目看过的犄角旮旯……当细细重看时,原来包含了那么多内容。
附带提一下,我还是坚持认为记忆力好跟聪明是两回事。比如上辈子我看不懂哲学,这辈子我还是看不懂。上辈子为了装深度跟风买了《时间简史》结果只能失眠时当催眠读物;这辈子我虽然能够将《时间简史》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背出来——其实相当于读出来——但还是只能把它当催眠读物。
修真界最常用的记录工具是玉简,跟上辈子的u盘差不多,小巧易携带,文字图片视频音频什么都可以存放。不加密的u盘,不是,是不设置限制的玉简,会使用灵力的人就能读;设了限制的玉简,就只有满足条件或者能解密再或者能破坏锁的人能读。
我的日记随笔……不是用玉简记的。
玉简这东西毕竟可能丢失,丢失了就可能被人捡到,被捡了就可能读到里面的内容,怎么设置限制都有可能被人破解。日记这种私密的东西可不能冒这个险,尤其我的日记里面吐槽那么多、那么话唠,被人看到了我高冷的形象何在?我可不想闹出修真版的xx门。
所以我是记在脑子里的,只要没被人搜刮大脑,我就能保住我的日记。如果被人搜刮了大脑……那日记已经不重要了。
嗯?所谓记在脑子里就是每天随便想想,过了就忘记?
如果是上辈子的我,那确实是。不过,这辈子我有金手指。
作为一个穿越者,或者叫带着上辈子记忆投胎异世界的人,没有金手指对不起这份奇遇啊。我的金手指就是记忆力。
福尔摩斯有一座记忆宫殿,我也有,而且是这辈子天生的,仿若实体的。任何我接触过的东西,无论文字、声音、画面、触感……都会留在这座宫殿中,永不淡化,且自动分类。想取用随时可取,想暂忘随时可关闭。
我至今记得一双苍老的手将我抱在怀中,沙哑的声音中却带着并非迟暮的活力。那是我对我娘的记忆,也是我这辈子最初的记忆。
我也记得婴儿时期我爹托着我给我讲入门剑诀,虽然当时我一句话都没听懂,绝望地以为需要重头学一门外语,但每一个字的读音我都记得,我爹的每一个抑扬顿挫,对每一句的注解,我也都记得。
我还记得同样是在婴儿时期,在我还看不清东西的时候,有一天我哥抱了只毛绒绒的动物跟我玩,一年之后,我仅凭毛感就把那只动物从它的同类中抓了出来。
依然是在婴儿时期,我姐连续一周每天拿三五十盒胭脂地坐在我床边,一盒一盒给我讲解这些胭脂是什么制的、有什么含义、在什么场合该用哪种……托她的福,我现在都能仅凭嗅觉给姑娘们挑胭脂。
也是在我这辈子记忆力如此之好后,我才现为什么曾经会有人用‘过目不忘’来形容聪明人。以前我觉得记忆和聪明是两回事,但现在现,世间本没多少创新的余地,太阳底下也确实没啥新鲜事儿。
当一个人记得足够多,又能恰当地提取出记忆用在该用的地方,在旁人看来,这个人就聪明得世所罕见了。
我虽然还做不到次次都恰当地使用记忆,有时面对事情时因为相关记忆太多难以选择——我有轻微的选择障碍症——还导致外在看来反应迟钝,不过起码别人想蒙我也是很难的,我可是有着两辈子、两个截然不同世界的记忆。
上辈子有种说法,人一辈子经历过的所有事情,哪怕是夏天随便拿本书扇风,眼角余光顺便扫过的纸页缝隙间的文字,其实在大脑中都一生留存。所谓的忘记不过是不知道怎么从大脑中提取出记忆罢了。
上辈子我就相信这种说法,这辈子验证了我的相信。
我都觉得惊叹,原来我上辈子光是书就看了那么多,从课本到到杂志到影视周边到装形象不过脑翻的艰涩哲学物理巨作……我还见识过那么多地方,出差时匆匆来回的城市、跟团旅游时走马观花的景点、跟着探索现节目浏览的自然奇景、跟着美食节目看过的犄角旮旯……当细细重看时,原来包含了那么多内容。
附带提一下,我还是坚持认为记忆力好跟聪明是两回事。比如上辈子我看不懂哲学,这辈子我还是看不懂。上辈子为了装深度跟风买了《时间简史》结果只能失眠时当催眠读物;这辈子我虽然能够将《时间简史》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背出来——其实相当于读出来——但还是只能把它当催眠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