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书友提问主角在自称的时候该不该称字,今天在这里回应下。

      所谓表字,是从本名延伸,表德述志之别称。在社会礼仪中,称字表示尊重或亲近,自称则显狂妄。

      但这是一般情况,很多时候其实也不必以此为准。

      南朝谢弘微本名密,犯所继内讳,故以字行。南朝谢裕字景仁,名与宋武帝刘裕讳同,故以字行。

      以字行的意思就是出于某种原因,隐没本名、以字行世。在这样的情况下,字就等于名,他称也可,自称也可。

      两个例子中,谢弘微犯的是内讳,即就是犯的他所出继的继母的名讳。谢裕则犯的帝王国讳。

      我们再讲一下避讳的范围,其中一个比较悲催的人物,是东晋的毛穆之。

      毛穆之是东晋名将毛宝之子,字宪祖、小字虎生,因与东晋哀靖皇后王穆之同名而称字,后来成为桓温的下属、桓温母名有“宪”,于是再称小字。直至唐人修《晋书》,又因唐太祖李虎而改称武生。

      再后时期,盛唐名相姚元崇、字元之,武周时期有突厥叱利元崇谋逆犯边,武则天不喜大臣同名,便让姚元崇以字行。但等到时入开元,姚元崇名字里的“元”都被没收,成了姚崇。

      自称可不可以称字,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本名确实不便行世,称字未尝不可。

      古代国讳的范围,还算是比较统一,但包括家讳在内的其他忌讳,则就因人而异、因时而异。

      比如说司马迁父司马谈,《史记》中到底有没有“谈”?其文所述晋悼公父惠伯谈、杀赵高之宦官韩谈,究竟是《史记》原文还是后人补撰?

      比如说东晋王舒,朝廷拟之出任会稽,王舒因其父名王会而拒绝出任,最终逼得东晋朝廷将会稽改名为郐稽。

      还有东晋桓玄宴请王忱,王忱因刚服散、呼奴温酒,桓玄闻声大哭,因为他的父亲叫桓温。

      有关避讳,是越来越严谨、越来越讲究,也因此衍生出许多的悲剧和闹剧。

      中唐大诗人李贺因其父名李晋,所以终生没能参加进士考试,以至于韩愈都为此写了一篇《讳辨》。

      《唐律》中还明确规定,凡所官称府号有犯父祖之讳者,不得冒荣居之。

      五代冯道为相多年,其门生为其诵读《道德经》,开篇讲“不敢说可不敢说,非常不敢说”。

      另有南宋钱良臣,其子少惠,读书所见“良臣”皆呼“爹爹”,所以便有了读《孟子》时的明言:今之所谓爹爹,古之所谓民贼也。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也是古代避讳礼俗过于教条化、不知变通的讽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