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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熹平六年秋(公元177年)。

    秋天真是个好季节,它包含了百姓一年的收成。

    临水村。

    一队骑兵路过。一眼看去,好不威风,军队士兵个个士气高昂,面露精悍之色,行军整齐划一,就算不懂军队的平民看了也能看出此军不凡,在阳光下更是熠熠生辉,只有一个词能形容“金戈铁马”。

    为首的是一名身长六尺七寸的少年,看上去颇为稚嫩,但是也掩盖不住那一身威势,身披皮甲,头戴铜盔,背着铁胎弓,手持的竟然是一柄一丈四尺的镔铁长枪,胯下的青狼闪烁着嗜血的光芒更显少年的威严霸气。正是那些闻风丧胆异族口中的青狼王张振,现在玄菟郡无人不知,我们郡有一位少年英雄,“逐异族,灭匪寇。”多少闺中女子幻想着与狼共舞,更有甚者“生子当如此呼!”

    “哈哈,飞鹭,快来,叔父正要去找你呢!”一名气宇轩昂,身穿布衣,满面春风的男子迎了上去。

    张振停下脚步挥了挥手让另外一名将官带着骑兵继续前进,当骑兵远去回头打趣道:“哦?叔父满面桃花,莫非寻得一良家妇女,叔父正值壮年是该选一门亲事了。”

    “臭小子,说什么胡话。”张奎气的那一撮小胡子直翘。“几月不见,你小子都是督尉了,现在胆儿肥了,是不是认为我不敢对你怎么样?你公务繁忙还不知道,现在来向你提亲的人还真不少,门槛都踏破了,年芳十八到三岁孩童都有,我正寻思着为你订一桩亲事呢?”说完还不忘得意的抚摸胡须。

    张振害怕得连忙摆手:“得,得,此事作罢。还是说正事,叔父此次前来,难道是今年丰收?”

    张奎见状哈哈大笑,看着这小子吃瘪,心情就高兴不已,要是让人知道我们鼎鼎大名的青狼王害怕娶妻,怕是要惊掉下巴。

    片刻过后张奎道:“是啊!没想到,真没想到,这甘薯产量当真惊人,已经按照飞鹭说的挖窑贮存,刚好十二窑,这可是一万二千石,能让村500人食用六七年之久。”

    “叔父,这甘薯产量高,但不易与贮存。等下备二千石,我与太守大人送去,并说服他在郡推广,然后再备五千石我自有用处。”

    “哦?如此宝贝,飞鹭甘愿与他人分享?”张奎疑惑不解道:“岂不是便宜了他们。”

    张振摇摇头:“只要郡都能种植甘薯,荒野也能少些枯骨,百姓也能维持温饱,何来便宜之说。二千石加上些许消耗,只怕也只够玄菟郡少量种植。”

    张奎叹息一声:“飞鹭大善,叔父不及也。”

    “叔父谬赞,熟不知,边塞异族肆虐,苦的还是百姓,既然我为官一方自当竭尽力。”张振可不想再看到历史上三国的惨状:

    马前悬人头,车后载妇女。

    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余一,念之断人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