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沅恋恋不舍收起书。她推开窗扇,伸了个懒腰,重新回到桌旁,拾起了那只兔毫笔。

    安心写了几幅字,江沅停下笔来细细端详。

    比之字帖,当真是画虎不成反类犬。

    她叹口气,不知不觉又走了神,想起旁的事情。

    除却美酒佳肴,世上唯有两件事让她醉心。

    一是字画,二是武功。

    师傅的功夫自然是极好的,好到“小盗圣”已成为江湖上的一段传说。

    师傅当年总夸她资质过人,得了自己的真传。

    可江沅不信。

    如果她真如师傅口中那般出息,平陆驿馆当晚,便不会如此丢人。

    海启升是一顶一的高手不假,但若她能完全领会师傅所授,就算胜不了,至少也该是个平手。

    别看她写字不行,那是因着她从小就没有正儿八经读过书。实则她学东西极快。师傅当年教给她的路数,她只看几遍,就能烂熟于心。凭借这身功夫,她行走江湖几乎没遇到过什么对手。

    但江沅清醒的很。这套招式,她虽然使得熟,却从未能参透其中的真髓。

    总是……还差那么点儿意思。

    她不止一次问过师傅。小盗圣却告诉她,这便够了。

    这便够了。

    想起这四字,江沅不由得泄气。她一定是愚笨得很,不光不能领会功法,竟是连师傅的话也想不明白。

    这打击,可比纸上那歪歪扭扭的“鸭肠”更要严重。

    她叹了口气,把笔丢在一边,趴到桌上不动了。

    一阵清风,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