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内则》有云:“女子十有五年而笄”。

    意思是女子满十五岁结发,用笄贯之,所以称女子满十五岁为及笄,表示她已经到了出嫁的年龄。

    注:笄(jī),束发用的簪子。

    古时候,人成熟的较早,所以女性出嫁的都很早。

    这女子一等情郎就是七年,转眼到了桃李年华。

    二十二岁的年龄,放到现在大学还没毕业,正是风华正茂。

    可别忘了那是神州古汉时期。

    据《汉书·惠帝纪》记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

    “算”是当时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

    十五岁以上、五十六岁以下的国民,都要缴纳人头税。

    每人税款金额一百二十钱,称为“一算”。

    五算就是七百二十钱!

    也就是说,如果适龄不结婚,就是违反当时政策,要缴五倍人头税的罚款。

    这个罚款在当时可非常高了:

    以整个西汉的粮食均价每石一百钱上下的标准来算,七百二十钱可以买到七八石粮食,至少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

    在那吃都吃不饱的年代,女子承受来自家庭的压力可想而知。

    更何况,还有各方面的流言蜚语!

    终于有一日,这个痴情的女子妥协了。

    “爹、娘、兄长、嫂嫂,这么多年我闺中不嫁,连累了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