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身长这么帅,怎么会选择当劫匪?”

    “不怕被那些老黑走旱道?”

    迪恩看着后视镜上自己菱角分明的脸蛋,心里有些郁闷。

    这具身体,应该是混血。

    黑发蓝眸,五官立体,骨架粗壮,总体看起来,体型更偏向西方人,却没有西方人粗糙的毛孔和浓郁的体毛。

    以迪恩的眼光来看。

    前身去当鸭子或者模特,明显比当劫匪、混帮派有前途。

    刀口舔血的日子并不好过。

    这一行,大多只是下水道的老鼠罢了。

    现在迪恩只希望,前身没有和那些黑帮牵扯太深,让他有回头路,做一个能站在阳光下的普通人。

    皮卡南行,行驶了半个时辰之后,终于出了林间小道。

    迪恩头愈发晕眩。

    脑海里,两人的记忆,开始发生碰撞融合,让他认知都迟钝许多。

    这种情况下,不适合继续开车。

    迪恩一巴掌甩在自己脸上,借着疼痛刺激,让脑子清醒一些。

    前身刚抢完银行,现在情况不明,不适合居住旅馆。

    他扫了一眼四周,见前后没有车辆,干脆一转方向盘,朝荒野开去。

    片刻。

    车子驶进一片地势低洼处,停在了远离公路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