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人家走江湖的孤家寡人都爱养些宠物,像小松鼠,小兔子,小蛇什么的,那自己就养着只小狗吧,也算是个人特色了。

    楚歌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着着漂浮的蓝紫色的鬼火,多看了几眼倒是也没有原先那样可怖了,果然习惯就好了。

    在蓝紫色的光芒笼罩下,一人一“狗”倒是睡得分外安稳。

    第二日日出之时,鬼火早就散去。楚歌睁开眼,却发现原来昨夜遇到的小东西并不是小狗,而是一只小狐狸。

    通身雪白的皮毛,尖尖的耳朵抖了抖,一汪深蓝的像是天空一样的眼睛,此时它的眼睛带着刚刚睡醒的水汽,有些懵懂,带着笨拙的可爱。

    楚歌有些惊讶,说道“嗯,原来是只小狐狸啊。”不过接受倒是也快,左右都是个小家伙,养着也不废多少事情。

    系统闻言不高兴了,它才是主人的小可爱,酸溜溜地说道“狐狸都是有狐臭的,主人不要养狐狸。”

    楚歌闻言把小狐狸举了起来,脸埋在小狐狸的毛上,闻起来带着一股清冷的花香,答道“挺香的小狐狸,那就决定是它了。”

    楚歌给小狐狸又喂了一些水,自己也喝了一些。把小狐狸抱在怀里,准备离开乱葬岗。

    也许是人的情绪作怪,白日里的乱葬岗并无夜晚那样阴气森森,反倒透露出被人抛弃的荒凉,楚歌就边走边念她道听途说的那几句往生咒,喃无阿咪多婆夜,哆地夜他,虽然她也知道自己兴许读错了几个字,不过大体上还是对的。

    阳光微醺,照在身上暖融融的。一人一狐,在晨光笼罩下,在一起,这是他们相遇的初始。

    狐狸趴在楚歌的怀中安静地休憩着,少女的背怀抱然并不宽广,但很柔软,也很温暖,带着甘甜的香气。

    少女的往生咒念错了许多,它权且当做是催眠曲了。

    遇到这个人类少女也算是它的幸运,她身上带的珠子里有许多大妖的妖息,它可以吸收一些,慢慢恢复妖力。

    狐为妖兽,百岁修人身,千岁与天通,得第二尾,为天狐。

    楚歌并不知道,自己遇到的这只长得像小狗的小狐狸,就是初得第二尾的天狐,还是三年后就成神的反派,也就是她要弑神的对象,不过若是早知此事,楚歌肯定会乘着还没什么感情,就把它给卖了,早在乱葬岗的时候,就不要救它。

    楚歌走出了乱葬岗,爬到树上看了看,看到远处有城镇,欣然不已。

    楚歌侧过脸颊,看了眼小狐狸,说道,“小狐狸,看了我们以后要继续相处了,得给你取个名字了,嗯,让我想想啊。”

    狐狸平生第一次感到有些怕,它可是有头有脸的天狐,怎么能让一个人类给自己取名字,而且它本来就是有名字的,叫扶桑,炽热如火的扶桑花,它在扶桑花花谷承受日月之华出生,长大,修炼。

    楚歌想了想,发现自己也想不出什么雅俗共赏的好名字,试探性地问道,“叶小北怎么样,叶小东也行的。我叫叶小西,我哥叫叶小南,东西南北,还剩两个,你挑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