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

    难得阿宝说了两个字,后面的话被轩辕炙炎止住了。

    “喜欢就上,墨迹个什么。我回来,要是还没搞定,我不介意把剥光了丢到她床上,帮们生米做成熟饭。”

    等阿宝天天缠着莺歌,累得她下不了床,这个小妮子就不会霸占自己媳妇儿了吧!

    某个醋男为自己的机智点赞,心情瞬间变得美美哒。

    听轩辕炙炎这么一说,阿宝脸上红晕更浓了。

    “她还小……”

    终于,阿宝挤出了三个字。

    “都成年了!”轩辕炙炎冷哼,一脸嫌弃地看着自己最忠诚的属下。目光中写着,爷手下怎么有这样呆笨的人!

    “若不喜欢,我就把她嫁出去。”

    轩辕炙炎最后使出杀手锏。

    “别……”

    一听这个,阿宝急了。

    他喜欢莺歌,她娇娇柔柔,说话软声细语,还那么温柔那么善良,让阿宝对她产生了爱,是男人对女人的那种喜欢。

    特别是,每当她一口一个“阿宝哥”,喊着他名字的时候,阿宝心里想吃了蜜一样甜。

    莺歌是个好姑娘。

    她会给他做软软的鞋子,还会关心他,让从小就是孤儿的阿宝,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他喜欢她呢!

    就连她眼角那颗泪痣,他都喜欢的紧!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