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路乘风是被大师兄凌风揪着耳朵叫醒的。醒来,已是黄昏。二师姐和追风已经不见了踪影,只有大师兄一张黑脸凑上前来。他闻了闻路乘风身上的酒气,一脸严肃,浓眉深锁,衣袖一甩道,“身子这么虚弱,还跟着他们喝酒!一个个的,真是不像话!”
“还好他不知道我们偷喝了师父的醉红梅。”路乘风心中窃喜。
凌风是他们几个中最正儿八经、一板一眼的人了。作为大师兄,经常代行管教之职,由于他居所美名曰留云阁,又因为在宗内年龄最大,武功最高,且向来稳重自持,人送外号“留云阁小阁老”。
这么精辟的外号,当然是我路乘风想出来的啦!路乘风顿觉自己在凌风面前矮了三分的底气在“蹭蹭蹭”地往上涨。可惜这留云阁呢,留不留得住云尚未可知,倒是素来无人敢多逗留半步,路乘风心里感叹道。
大师兄的严厉和刻苦,那也是出了名的,不知道接下来还有什么在等着他呢?小时候,他和追风可没少挨大师兄的鞭子。
不好!肯定是带我去见师父!路乘风突然打起了退堂鼓。“大师兄!容我去去便回!”说罢,他转身便跑。
“回来!去见师父而已,跑什么跑?”凌风用食指轻轻勾住了他的衣领,只稍稍一个用力,就把他拖了回来。
“没跑,大师兄,我要如厕!”路乘风振振有辞道。
“可以,我跟你一起。”凌风一手拦截他逃跑的去路,另一只手轻松地往旁边树上一靠,说道。
“我可是肚子疼,你懂得。”路乘风两手捂着肚子哎哟哎哟的叫了起来。
凌风却只是靠在树上一动不动的看着他,笑而不语。
这招不见效,路乘风只好无奈地拍了拍屁股,站了起来,乖乖地跟在他身后。
说来奇怪,他路乘风上过天启殿,下过断头台,见惯了大场面,打得响小算盘,天不怕地不怕,就唯独怕他师父。这种怕意,带着三分尊师重道的敬畏,三分胜似亲人的信赖,也许还有三分,是唯恐令其失望的小心翼翼。
古人云,“近乡情更怯”。阔别三年,回到这里,路乘风才算明白了,这是怎样一种五味杂陈的感觉,思绪忽而飘到了很远很远……
一切都要从他那场莫名其妙的穿越说起……
他本出生在地球公元纪年年月日,因其出生日期正好是六一儿童节,父母给他起了个朗朗上口、过目不忘的好名字——陆一。对,他父亲正好免贵姓陆。
那一世的他,普通人的名字,普通人的长相,普通人的命运,在一家普通的银行里,当着一名普通的银行小职员。他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平无奇。直到那天,一帮劫匪持枪闯入,正在大堂值班的他,第一反应就是掏出手机,拨打0。电话还在接通中,只听“砰”地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他就中弹倒下了。
醒过来以后,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五岁的孩童,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裳,衣不蔽体,脏兮兮的小手里紧紧攥着半个同样脏兮兮的馒头,光着的双脚伤痕累累,身上遍布青一道紫一道的鞭痕,瑟瑟发抖地缩在陋巷角落里。
这是什么朝代?他望了望路边行人,来来往往众人皆穿着古典,明显处于封建王朝时期,但却辨别不出是何朝何代。小说里不是经常写什么穿越到明朝当王爷,穿越到清朝当皇妃之类的,轮到我了,怎么就这么惨呢?穿越过来的身份,难道就是一个流落街头,因为偷了半个馒头,差点被人殴打致死的小乞丐?
他用力回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副身躯的过往记忆。想来这个可怜的小孩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在一个寒冷的晚上,在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落里,悄然逝去了吧。他的心中突然涌上了无限的辛酸。
“还好他不知道我们偷喝了师父的醉红梅。”路乘风心中窃喜。
凌风是他们几个中最正儿八经、一板一眼的人了。作为大师兄,经常代行管教之职,由于他居所美名曰留云阁,又因为在宗内年龄最大,武功最高,且向来稳重自持,人送外号“留云阁小阁老”。
这么精辟的外号,当然是我路乘风想出来的啦!路乘风顿觉自己在凌风面前矮了三分的底气在“蹭蹭蹭”地往上涨。可惜这留云阁呢,留不留得住云尚未可知,倒是素来无人敢多逗留半步,路乘风心里感叹道。
大师兄的严厉和刻苦,那也是出了名的,不知道接下来还有什么在等着他呢?小时候,他和追风可没少挨大师兄的鞭子。
不好!肯定是带我去见师父!路乘风突然打起了退堂鼓。“大师兄!容我去去便回!”说罢,他转身便跑。
“回来!去见师父而已,跑什么跑?”凌风用食指轻轻勾住了他的衣领,只稍稍一个用力,就把他拖了回来。
“没跑,大师兄,我要如厕!”路乘风振振有辞道。
“可以,我跟你一起。”凌风一手拦截他逃跑的去路,另一只手轻松地往旁边树上一靠,说道。
“我可是肚子疼,你懂得。”路乘风两手捂着肚子哎哟哎哟的叫了起来。
凌风却只是靠在树上一动不动的看着他,笑而不语。
这招不见效,路乘风只好无奈地拍了拍屁股,站了起来,乖乖地跟在他身后。
说来奇怪,他路乘风上过天启殿,下过断头台,见惯了大场面,打得响小算盘,天不怕地不怕,就唯独怕他师父。这种怕意,带着三分尊师重道的敬畏,三分胜似亲人的信赖,也许还有三分,是唯恐令其失望的小心翼翼。
古人云,“近乡情更怯”。阔别三年,回到这里,路乘风才算明白了,这是怎样一种五味杂陈的感觉,思绪忽而飘到了很远很远……
一切都要从他那场莫名其妙的穿越说起……
他本出生在地球公元纪年年月日,因其出生日期正好是六一儿童节,父母给他起了个朗朗上口、过目不忘的好名字——陆一。对,他父亲正好免贵姓陆。
那一世的他,普通人的名字,普通人的长相,普通人的命运,在一家普通的银行里,当着一名普通的银行小职员。他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平平无奇。直到那天,一帮劫匪持枪闯入,正在大堂值班的他,第一反应就是掏出手机,拨打0。电话还在接通中,只听“砰”地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他就中弹倒下了。
醒过来以后,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五岁的孩童,穿着破破烂烂的衣裳,衣不蔽体,脏兮兮的小手里紧紧攥着半个同样脏兮兮的馒头,光着的双脚伤痕累累,身上遍布青一道紫一道的鞭痕,瑟瑟发抖地缩在陋巷角落里。
这是什么朝代?他望了望路边行人,来来往往众人皆穿着古典,明显处于封建王朝时期,但却辨别不出是何朝何代。小说里不是经常写什么穿越到明朝当王爷,穿越到清朝当皇妃之类的,轮到我了,怎么就这么惨呢?穿越过来的身份,难道就是一个流落街头,因为偷了半个馒头,差点被人殴打致死的小乞丐?
他用力回忆,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这副身躯的过往记忆。想来这个可怜的小孩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在一个寒冷的晚上,在一个毫不起眼的角落里,悄然逝去了吧。他的心中突然涌上了无限的辛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