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丧尸也比当炮灰强吧?

    “走吧,该找地方了。”少年道。

    冯思思自动脑补成“该找地方取你狗命了”,于是猛地一抬头:“且慢!我有一个疑问,如果不知道的话我做鬼也会纳闷的天天缠着你的。”

    “嗯?说说看。”

    “白明霜一个只知道哭的小女孩,为什么会招来杀身之祸?”冯思思突然表情一凝,“难不成是情杀?你是她众多狂蜂浪蝶中的一个,得不到她就要毁了她?”

    黑衣人:“……”

    黑衣人:“你都在想些什么鬼东西?”

    “要不然呢?”她道,“没理由啊,原本最想弄死她的人只有我而已,现在我都没想法了谁还会加害她?”

    这话不是开玩笑,冯思思记得书里写的女二知道白明霜和秦尚的关系后,第一时间找了最靠谱的杀手集团想取女主小命。

    但女主就是女主,人家可以不是最强最有钱的,但一定是能活到最后的。

    按照原剧情,白明霜失踪没半小时秦尚就猜到是女二干的,然后一通威逼加恐吓逼问出了白明霜下落。紧接着便杀进贼窝表演一出英雄救美救出女主,至此二人感情得到再一次升华。

    这他娘的就是原女二的存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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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er>“原因很简单啊,有人花钱买她的命。”少年语气懊恼,“看来得退回去了。”

    哦豁,冯思思发现了个突破口——钱。

    “我告诉你啊,钱我有的是,只要你不杀我,金山银山都给你,行吗?”她晓之以情道。

    “我本来就没打算杀你的。”少年说,“但是你现在知道的太多了,所以不得不死。”

    “我可是一个公主啊!”冯思思咆哮,“多大的后台啊说杀就杀!”

    少年逐渐逼近她,缓缓拔出匕首,语气冷的像寒冰:“我们组织接过的单子里,可不乏你这种金枝玉叶。”

    说罢将匕首一甩,利刃飞镖似的脱手而出,直冲冯思思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