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说让我从帝国大厦跳下去的某汪的脑残粉们呢?怎么不出来蹦跶了?哈哈哈哈……一部被光腚肿菊封杀的烂片,还好意思和我们正能量的《地球保卫战》相提并论?某黑心汪先好好反省自己为什么一再被封杀吧!”朱海波却是出乎意料地在微博现了身,趾高气扬地看着汪谦的笑话。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啊!”

    “就算《异形》国内被某菊强制下架,《地球保卫战》的全球票房还是不敌《异形》,朱海波你如果是个男人,跳楼的承诺一定要兑现啊!”

    “锁场是你幕后指使的吧?利用那些单纯的粉丝为自己拉票房,你丑不丑啊?”

    “锁场行为太恶劣了!”

    网友们纷纷在朱海波微博下方发表着评论。

    “虽然电影院开了排片表,消费者就有权选择,但如此大规模地、有组织、恶意地只买一张的‘锁场’,从治安角度讲可以视为‘寻衅滋事’行为。就像去火锅店里,一人占一张桌子,却只点一碟凉菜,明摆着在干扰饭店的正常经营。”

    “这就是之前很多被宣判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欺行霸市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来电影院排片是一个市场行业,上座率高自然要多排,上座率低自然少排,这属于电影院的自主经营权,不应受到胁迫。光腚肿菊的干涉、还有所谓粉丝们的‘锁场’行为,占用了电影院的宝贵的放映资源,对影院的正常经营造成严重干扰,也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刑法规定了‘寻衅滋事罪’,它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尽管这个罪名被诟病为‘口袋罪’,但严重点说,粉丝的疯狂行为已经到违法犯罪的边缘。而从民法角度说,这属于《合同法》规定的‘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行为,订的票就应当予以撤销!”

    “去年通过的《华国电影促进法》明确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等应当如实统计电影销售收入,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扰乱电影市场秩序’。法律明令禁止‘偷票房’行为。电影局和影院对《地球保卫战》粉丝姑息养奸,采用‘堤外损失堤内补’的方式,偷取《异形》的票房、或者锁场以满足‘某些粉丝’的畸形欲望,这是违法的,也违背了基本的商业规则!”

    网友们纷纷进行了评论,还有一些微博大v从法律方面对《地球保卫战》偷票房、锁场行为进行了解读。

    光腚肿菊和朱海波用尽千方百计想要炒作挽救保卫他们的《地球保卫战》,可惜,他们做的每件事都被千夫所指,让网民和观众们越来越厌恶他们。

    刘小溪在微博发了长文声援汪谦:“粉丝疯狂,只是工业化娱乐的副产品。”

    “不惜动用下作锁场的手段,也要保住自己呕像排片率,粉丝的疯狂其实是工业化娱乐产业的副产品,也是娱乐资本所默许甚至纵容的。疯狂粉丝为呕像掏钱,就是现代工业化娱乐产业的膜拜金牛犊。粉丝从一次次的癫狂中刷出的人生意义,资本在背后数钱,两者各得其所。”

    “在新媒体环境之下,在所谓后真相时代,固有的价值和真相标准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消解,游戏规则也在改变。拥有组织优势的疯狂粉丝团,娴熟利用现代传播手段、网络动员手段,通过一次一次的出征,实现对于沉默大多数的霸凌,以及对社会选择的绑架。”

    “虽然具体某个呕像的粉丝,只是社会的少数,但是,网友对于呕像的一两句冒犯性言语,都足以引发起山呼海啸般的网络群殴,完成对呕像异己的精准定点清除,进而在舆论场建立一个又一个‘禁区’,让网友屈服于粉丝。”

    “而这种对公众意见公然霸凌的快感,让粉丝们产生一种错觉,以为如果有足够强大的粉丝团,就能构建起一套指鹿为马的‘世界观’,并乐在其中,这为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撑。他们对于呕像在媒体中形象的维护,并不是单纯理解为自己的呕像就是比别人的好,而是熟知许多公关、营销、水军,乃至抹黑别人的套路。”

    “所以,疯狂的粉丝能够瞬间跳脱出人类几万年来积累的道德伦理的束缚,将自己的灵魂安放在畸形的价值观里。有媒体总结说:粉丝锁场,更可怕的是他们以此为荣。甚至放出话来,没钱,就不要当粉丝!”

    “《地球保卫战》的问题,不在于口碑的崩塌,不在于井田等人的演技,而是粉丝的购买力被掏空了。粉丝经济的基础在于资本,在于金钱,在于疯狂的无休无止的购买力。呕像的金光闪闪,建立在金钱的堆积之上。现场工业化娱乐的万神殿的偶像,是需要用真金白银供养的,是需要粉丝自己的钱来供养的。正像一位网友所说,对于井田这样的呕像,粉丝自己都不肯掏钱,还指望通过锁场来绑架全社会一起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