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锋,住手!你们再欺侮丁浩,我打电话给黄老师了!”云冈二中通往县城中心城区的直街上,学生们陆续放学了。四五个男生正围着丁浩一顿拳打脚踢,为首的正是余锋。丁浩的邻居、同班同学夏琳从后面追上来,看到这幅场景便出言相助。

    由于夏琳拿老师要挟,余锋等人便停了手。因为夏琳是女生的缘故,余锋打也打过了倒是没有再计较,只是不解气的朝着躺在地上的丁浩身上踢了一脚:“明天必须还钱,不然见一次打一次!”说完一伙人扬长而去。

    “你没事吧?”夏琳来到丁浩身旁小心的扶起丁浩,“这余锋也真是的,都一个班的同学,他怎么老是欺侮你。还有你怎么欠他们钱了?”

    丁浩感激的朝着夏琳笑笑:“我没事。我怎么可能欠他们钱,是保护费。你知道的暑假的补课费我还没交呢,哪有钱给他们。”

    “那怎么办?”

    “没事的,他总不可能真的天天揍我吧。”丁浩也是很无奈。现在的丁浩是一个孤儿,自从十年前家中那场变故之后,丁浩就和亲人“走散”了,被一个好心的杨大爷带回了云冈这个县城。杨大爷是个孤寡老人,没有娶妻,没有子女,对丁浩倒是很好,待他如亲孙子一样。凭借自己到处打零工、捡垃圾供丁浩吃穿、上学……

    虽然丁浩已经快要记不得自己的父母,忘记自己的家在哪,但他却忘不了父亲临行前对他说的话,忘不了自己是怎么辗转来到这个小县城的。于是在警察多次“寻亲”无果之后,丁浩也默认了这个现实,他很感激杨大爷,也很听他的话。

    还想着将来考上大学找份工作好好孝顺杨大爷。只可惜子欲养而亲不待。今年春天的时候,杨大爷终究熬不过时间撒手人寰。

    这下可是苦了丁浩,原本虽然有点清苦但相对稳定的生活被彻底打破,吃穿用度、学杂费都要花钱。他只是一个十八岁的高中生,去哪里弄钱?最可恶的是学校里余锋等几个小恶人,以前杨大爷在,倒没什么事情,现在几乎隔三差五的找丁浩的麻烦,分明手机欺侮丁浩家里没大人。

    当然这些丁浩还是能够忍受,因为这和十几年前的遭遇比起来这根本不算什么。

    其实关于自己的身世,丁浩多少还是记得一些的,因为家里出事那年他已经七岁了!那时候他还不叫丁浩,而是叫丁天乐,小名乐乐。他永远不会忘记父亲连夜冒雨驱车数百公里将自己送到一个酒店,临走的时候再三叮嘱自己。

    “孩子,走得越远越好!不要回家,不要回钱江,永远不要。这个戒指你拿着,等到你将来长大了或许用得着……”

    丁浩何尝舍得家人,只是他很懂事,虽然不知道家里出了什么事,但父亲从来没有这么慌张过,就连最疼爱自己的母亲居然没有来送自己。丁浩知道自己家不但出事了,而且是出了了大事!

    出了父亲、母亲无法摆平的事情,甚至连外公都无法保护自己,或者说整个丁家和肖家都不愿庇护湖综合无力庇护的大事。不然父亲不会将自己送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柴桑然后狠心的离开。正是因为父亲的狠心才让年幼的丁浩知道不能坐以待毙。

    所以他在父亲离开之后并没有住在酒店,而是将父亲留给他的钱在城市里找了个和自己差不多年纪和身材的流浪孤儿,以伍佰元的代价请他和自己交换身份,甚至连妈妈买的名牌衣服以及刻着自己小名的玉佩都让给了那个小乞丐。

    小乞丐本就是个孤儿,当然求之不得,完全不知道丁浩另有所图,高兴穿着新衣服到处显摆,别人问起他就说自己是丁天乐,来自大城市钱江……

    当然这也是他这十几年来一直内疚的事情,因为他后来漫无目的换了五六趟汽车来到湖南这个西南小县城云冈,几年后他从网络上知道就在他离开的第三天,一伙人找到了那个小乞丐。

    他们先是打断了他的四肢,让他在大街上乞讨,半个月后小乞丐被发现仍在一个破庙里,面目全非!再后来据说某位官员震怒,从京城派人到了他曾经落脚的那个城市,将那一帮混混彻底铲除,那伙人付出了三条命和十一人重伤的代价!

    再后来的情况丁浩就不得而知了。没有新闻媒体报道,丁浩也不敢去查问。

    这些年来,丁浩时常自责,是那个小乞丐替自己去死了。也时常庆幸,因为如果他不那么做,那个被分尸的人就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