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去镇上了?”

    “嗯,去给你带了些饭菜!”玉怀纱不能告诉她,她去镇上重新买了套新衣的事!

    随后玉怀纱将莺歌扶起,来到桌前与她一同吃饭。

    莺歌伤得有些严重,但被凤舞救治,伤势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她特别爱吃鸡腿,所以每次玉怀纱出去都会给她带鸡腿回来。

    这次也不例外,莺歌啃着鸡腿,无意发现她脖子处有一处伤,口齿不清的问道:“怀纱,你脖子怎么了?”

    玉怀纱见状下意识的捂住伤口,掩瞒道:“没什么!”

    莺歌狼吞虎咽的把鸡腿咽下,随手扔下手中鸡腿发问道:“没什么是有什么?好端端的怎么会突然见血了?你有什么不能给我说吗?非要自己抗?”

    “行了,只是出去的时候碰见曾经的一个仇人,与他打了一场!”

    “哪个仇人?”

    “你不认识!”

    “不认识你也可以说说嘛!”

    “行了,我下次注意,你赶紧吃吧,不然鸡腿凉了不好吃。”

    莺歌半信半疑的啃着鸡腿,心中还是惦记着她,算算日子,这次她养好伤过后,又得去莲湖献血了,每年中旬她都得如此,这样的日子不知不觉也过了十六年。

    若得到诛心石,她便不用献血了,只可惜她没用,东西没到手,还落得个满身伤痕,还连累了她。

    曾经的她不可一世,高高在上,没想到十六年前她再次遇见了她,她们便成共同患难的好友,就这样日复一日的过了十六年。

    回忆起第一次与她见面的时候,她一身黑衣化作男子扮相,自己还一度喜欢她,毕竟从来没见过她这般俊美的容颜。

    后来,又知晓了她女子身份也就算了,更清楚了她的真实身份,竟是五大名门正派之一的清伈派尊师,当时有些小小失落。

    不过之后久而久之她倒是也习惯了,她开始专心在派中学习术法,希望有朝一日能够成为她这般的人。

    好景不长,某日,她正在万剑门内练着剑,无意之间碰见几个师姐在不远处聊着八卦。

    师姐甲:“什么清伈派?我看就是个胡搞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