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大营前,一名信使匆匆地走着,他是奉命到魏军大营中下战书的,完成了任务后,正要回去复命,浑然不知,在他背后百米开外,跟着一个人。

    朱亥控制着自己的脚步,百斤大铁椎背在他的身后,萧瑟如刀的秋风,吹在他如钢铁般坚硬的胸膛上,只带来丝丝寒意。

    他可不仅仅是无忌的保镖而已,他同时也是无忌的第一号杀手,在他的大铁椎之下,不知道有多少条人命。但虽然经历多了,他依旧是保持了一颗纯真赤子之心,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快意恩仇,血溅五步。

    李白诗云“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千古名句,说的就是朱亥。他这人胆大包天,却粗中有细,这些天战事不利,无忌日渐憔悴,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别人怕白起,他却是不怕的!

    一大片乌云飘来,遮住了天上如刀的弯月,风起处,一道霹雳划破天空,雨水倾盆而下,天地之间,一片漆黑,只有那一道道扭曲的闪电,和雷鸣之声相互辉映。

    朱亥加快了脚步,沙沙的雨声,掩盖住了他的声音,这样的天,这样的雨,正是杀人的好天气。

    雨越下越大了,二三十步开外,就看不清了,朱亥紧跑了几步,直到他能够看到前方信使的背影。

    在夜色与暴雨中,秦国的军营黑乎乎的,像是一只伏着的猛虎。哨塔林立,在这样的暴雨中,还能看到一队队的卫士,往来巡逻。

    这里布的是梅花营,没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跟着无忌久了,朱亥对这种布营的概要,是一清二楚。他就算是闭着眼睛,都能找到主营的位置。

    朱亥知道,如今的秦军主营中住的,不是别人,正是白起。只要他能够杀了白起,那么明日之战,无忌就有了扭转乾坤的机会,他相信他的主上,一定能够把握住这个机会的。

    雨中的朱亥浑身都湿透了,但他的心口却像是火一样烫,眼睛闪闪发光,耳朵也发红发热,他的肌肉紧绷如铁块,又像是弹簧,提供给他无穷无尽的力量。

    他已经将全身的气血悉数调动起来,就像是一只正在捕食的嗜血猛兽。

    聚散气血,从心所欲,他的外功已经练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自然由外而内,总结出一套符合自己条件的功法出来。这让他即使拿着如此沉重的兵器,却可以做到行走无声,一如狸猫般的轻巧。

    梅花营之所以被这时候大多数将领所推崇,是因为这种布营没有死角,各个营帐四面八方,都在至少两队以上卫兵的监视之下。

    朱亥看着那个使者走进了中央大营,过了一会出来,手中已经没有了那份战书。这让他确定了目标,白起就在主营之中。

    忽然天空响起了一声惊雷,一道明亮的闪电,无巧不巧地照亮了他藏身的阴影。他猛一抬头,正对上了哨塔上一双惊讶的眼睛。

    他猛一抬手臂,大铁椎如同一条乌龙般飞出,在那个哨兵还没来得及出声之前,一团栲栳大小的乌光已然到了他的面前。

    “啪”地一声响,那个哨兵的脑袋,就像是被砸烂的西瓜一样爆了开来,红白色的浆液,四散飞溅。

    朱亥一抖手,那飞出去的铁椎飞了回来,他只是伸出了右手,凌空一抓,这沉重之极的武器,就像是个孩童玩的皮球一般,被他稳稳握住。

    他方接稳铁椎,就听得噗通一声,那没头的尸体,从哨塔上掉落下来,发出了一声轻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