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金钱,应该算是已经败了。

      时至今日,从未有哪个追求者,敢像我学弟一般,相识一天,便挥霍二十万在她身上。

      不可否认,学弟固然帅气逼人,但却用金钱打动了她的心弦。

      再加上无法让人忽视的颜值,她甘心失败!

      听学弟的话,以后不用再出去兼职赚钱,昨天一整天,她都待在宿舍。

      可让她失落的是,学弟竟然没有来找自己。

      若不是自己主动发消息,他可能连微信都不会回。

      虽然她内心有些彷徨,甚至害怕学弟找自己就是为了泄欲,可却又担心自己会被学弟忘记。

      思来想去,还是没忍住。

      踌躇半夜,起了个大早,特意发出邀请。

      却没想到,在校门口,正好遇上了来给自己送早餐的王大志。

      这家伙是众多不甘服输的追求者之一,而且大有一副不追到手不罢休的架势,因为许莫莫要打暑假工的缘故,他也没回去,天天待在学校嘘寒问暖,每天早上送早餐,晚上送她回宿舍。

      她出去打工的时候,这家伙也会陪同。

      这两天不在,不知干什么去了,今天又忽然冒了出来。

      以前她倒是心安理得的享受着早餐,虽然不答应处对象,在她内心,这家伙也不过只是众多舔狗或者说备胎之一,但表面上还是朋友嘛。

      “妮儿,以前给你买的早餐,你不都挺喜欢的么,今天怎么了……”王大志拎着早餐,殷勤的看着许莫莫,眼神里带着一丝急迫。

      他从大二开始,就在追求许莫莫。

      因为是同班同学,近水楼台。

      再加上他的家境也算不错,还在上大学,家里便给他买了一辆四十多万的小轿车。

      所以在众多追求者中,他是属于那种介乎于朋友和恋人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