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雪初压低帽檐,背对着苏经年,朝俱乐部偏门走。

    两人背道而驰。

    苏经年忽然开口问:“叶小姐现在这么想回到陆之律身边,当初又为何要离开?”

    叶雪初纤瘦高挑的身影,隐没在黑暗之中。

    她说:“弱者乞求用眼泪获得强者的垂怜,可真正的强者,只会认准一条血路杀出去,走到强者身边,并肩而行。”

    她从不后悔当初离开陆之律,去纽约环球混名利场。

    如果当年她留下来,陆之律为了那样一个“羽翼尚未丰满”的叶雪初,和陆家、和陆爷爷对抗。

    纵使成功了又如何?

    过个三年五载,她和如今这个南初的结局,大抵都是一样的。

    只不过呢,当年的她,倒也没现在这个南初这么窝囊。

    她让陆之律等她五年,高处相见。

    可陆之律当场便拒绝了。

    他说,他从来不是个会等谁的痴情种,要么结婚,要么滚蛋。

    让她在纽约环球和他之间做选择。

    二选一。

    她花了一个小时做决定,果断跟纽约环球签了五年的“卖身契”,当天晚上就坐夜机闯名利场去了。

    当初她没有为他留下来,是因为更早的明白丛林法则——

    没有能耐,即使依靠结婚手段站在了高处,也依旧会和今天的南初一样,高处不胜寒,迟早会被筛出去。

    可她为何现在这般不甘呢?

    若是之律身边站着的,是名门政.客家里的某位千金,姓林也好,姓赵也好,姓什么都好……她都会认,甚至会祝福他找到了门当户对的伴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