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致撑着那把黑色的长柄雨伞离开了宋绪明的家,几乎在走出楼道的瞬间,伞面便被一阵猛烈的寒风吹翻了过去。他在暴风雨里东倒西歪,起初还伸长了手,企图将外翻的伞骨折回来,后来就放弃了——实在是撑不撑伞都差不多。不消半分钟,他浑身上下已教暴雨淋得湿透。

    是台风的前兆,前几天电视放新闻时,貌似有说到这件事情。

    短短一天,从落水狗到落汤鸡,也真够滑稽的。他身上染着乱七八糟的味道,稍稍一闻就知道刚做过些什么,不能回家——毕竟母亲还以为他是个纯洁无暇的处子。林致顶着能把他吹跑的狂风,在附近找了家便宜的招待所,所幸陆榕给他的钱还剩下一些,刚好足够开个单间。

    头顶的白炽灯泛了黄,大堂里充斥着潮湿的地毯的臭味,林致擦干了眼镜,拧着滴水的衣摆,冷得有些哆嗦。

    老板娘将钥匙放上柜台,一面暧昧地往他脸上瞟,“不能在这里拉生意的噢。”

    林致脑中浑浑噩噩,没听明白她的意思,直到进了房间,才后知后觉:他看起来很像是卖的吗?

    他并未被冒犯,反而将那个词反复咀嚼,直到在唇齿间品出一丝冰冷的趣味。房里挂了张镜子,他站到前面,像审视一件商品那样审视自己。

    镜面脏兮兮的,他也脏兮兮的。黑发被雨水打湿成一绺绺,贴着那张至多只能称得上端正的脸。如果我是个婊子,他想,我凭什么招徕顾客?乱糟糟的头发扣一分,过时的镜框扣一分,那张麻木的脸尤其影响性欲,要扣三分,若按照三庭五眼的标准来讲,还要再扣上三分。

    他这样的货色,丢在人群中不比谁出挑,也称不上丑陋。但若和陆榕这样的角色站在一处,便连个泥人也不如了——他更像是小店里最后一排货架上山寨的塑料玩偶,流水线上生产出的那种,眼睛嘴巴只是几个粗糙的色点。只有最贫穷的小孩会想要他。

    他凭什么做婊子?

    林致试图以欣赏的眼光看自己。

    一副纤薄的骨骼,加一分。嘴唇的颜色生得漂亮——和他的乳头与私处一样,是一种纯洁的淡粉色,但也仅此而已。他伸出根手指,张嘴含了进去,一面缓缓抽插,一面想象着宋绪明的阴茎。林致微微眯起了眼,操纵着自己的手指在湿热的唇舌间搅弄,又夹着软舌轻轻往外拉扯,透明的津液滑落了唇角,露出的一点舌尖极淫。刚刚宋绪明就是在这张嘴里射满了精液。

    很能令人快乐的淫窟。加一分。

    他感觉自己可能有些发烧,面颊和鼻尖都泛着不正常的潮红,取下了眼镜,眼眶也病恹恹地烧着。倒是比平常多了几分颜色,他想。再加一分。

    他掏出手机,用湿漉漉的指尖敲击着屏幕,给宋绪明发了条信息,“绪明哥,我找到过夜的地方了。”

    三分钟后,仍没有回音。他们的聊天框里,所有的气泡旁都显示着小小的“未读”。

    林致弯下腰,脱了湿冷的裤子,又一粒粒解开衬衣的纽扣,将胸口坦露出来。他再次举起手机,对着镜子拍了张照片。

    照片里只露出了下半张脸。他的下巴长得好,尖尖的、小小的,配上一双色泽红润的嘴唇,倒真像个美人。衣襟敞着,那件湿哒哒的黑衬衣贴着肌肤,衬得肤色白了许多,胸脯上两粒软嫩嫩的奶尖粉珍珠般挺着,许是因为受了凉,乳晕都泛着红。他的小腹平坦,肚脐倒是生得圆润可爱,肌肤上印着几道淤红的指痕,是方才宋绪明箍着他的腰狠干时留下的。再往下,两条细长的腿紧紧并在一起,雨水为它们润上了一层光,秀气的性器乖巧地垂在一小撮耻毛中,因今夜射得太多,有些微的红肿。

    林致将这张照片发给了宋绪明:

    “刚刚老板娘叫我不要在这里拉客,绪明哥,我看起来像是卖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