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想签沈星儿这种大明星,可要花不少钱。”一个工作人员提醒道。

    总监眼睛一瞪,怒道:“花钱怎么能?只要能把沈星儿给我签过来,出多少钱我都愿意。”

    ……

    明珠。

    一家与环球娱乐齐名的影视公司。

    “环球娱乐的赵军出事了,沈星儿也跟他们解约了,现在正是我们公司发展壮大的好时机,我希望们不惜一切手段,把沈星儿签到我们公司来。”

    “陈总,沈星儿是歌星,我们公司主要是做影视的,签她合适吗?”一个高管质疑。“有什么不合适的?”老总笑道:“沈星儿就是一块金子招牌,只要她来我们公司,我们公司可以单独成立一个子公司,专门做音乐。当然,以沈星儿的条件,也可以跨界做

    影视明星嘛。”

    这倒也是。

    沈星儿的条件那么好,就算跨界做影视明星,也肯定很有前途。

    ……

    美国,好莱芜。

    雷曼兄弟公司。

    此刻,公司高层正在开会。

    “詹姆斯,我听说华夏的天后沈星儿与原来公司解约了,马上带着助手飞一趟华夏,看看能不能把沈星儿签到我们公司来?”董事长雷曼说。

    詹姆士扶了扶眼镜,说道:“雷,沈星儿是华夏人,我们签她干什么啊?”“现在我国市场已经饱和,我们需要开辟新的市场,而华夏,就是我们公司下一步准备开拓的市场,要知道,华夏有十五亿人,只要我们打开这个市场,将等于挖掘了一座

    宝藏。”

    雷曼说:“沈星儿在华夏是一线歌星,知名度很高,如果我们公司能签到她,就可以借此机会造势,然后顺理成章的进入华夏市场。觉得,这笔买卖划算吗?”

    “古德,这笔买卖太划算了。”

    “那就赶紧照我说的去办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