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

    那就免了吧,她身无分文。如果有钱她早就走了,哪还用在唐家受这种委屈。

    罚站?

    小的时候思涵也没少被罚站过。她母亲曾经在家里专门设一个罚站的角落,背靠着墙,位置离客厅很近。这样母亲在客厅里随时抬头都能看得到她是否站好。她每当试着转回头,就会被母亲责怪。每做错事,就罚站十分钟,周末也是一样。但是十分钟对一个没有任何时间概念的小孩子来说有如十年。

    后来她再大一点就被送到寄宿学校了。刚去的时候,她还每天哭着要回家,她母亲也算是挺铁心肠的人,看着她整整哭了一个星期都没答应接她回来,还口口声声说是为了她好,因为自己也曾是圣凯特琳女子学院培养出来的。在学校里可以和同学们一起唱歌,一起打球,一起学习,会建下最深刻的友谊,终身难忘的回忆。

    慢慢地思涵也就习惯了,学校就是她新的家,而老师和同学就是她新的家庭成员。学校里的老师惩罚起人来就是罚抄校规,少的抄十遍,多的五十遍。一写能写一晚上,写得手都疼。几十页的血汗交上去,老师眼都不眨一下的。

    “就罚晚上在祠堂闭门思过吧。”唐有华的声音打破了她的回忆。

    祠堂?

    思涵愣愣地望着他们,很难想到这个欧式风格的别墅里会有祠堂。那不是旧社会的东西吗?

    “怎么?不满意?”唐有华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就在祠堂里住上一晚就可以了?”思涵不太相信地问。

    这好像不是什么惩罚吧?她有跟学校一起出去隔宿露营过,在荒山野岭搭帐篷,就那么薄薄的一个垫子加上一个睡袋。外面风雨交加,感觉下一秒就能将帐篷吹走,她都照样能睡得香,早上起来她们还在河边用冰冷的河水洗脸,刷碗。

    “祠堂里不闹鬼吧?”思涵严重怀疑道。

    唐有华开怀大笑,好看的桃花眼望着她挑衅地说:“没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

    她是没做什么亏心事,但是唐家做没做亏心事她可说不准,思涵有种请君入瓮的感觉。

    “小叔叔,”唐依不高兴了,刚才被掐到的胳膊还隐隐作痛,不能这么便宜她。

    “依依也一并罚,”唐有华笑着说道:“晚上不准吃晚饭,和思涵一起睡祠堂。”

    “小叔叔!”唐依不敢相信地睁大眼睛,不明白她怎么也被波及到了。委委屈屈地抱怨:“你偏心!我什么都没做,她就过来抢我的狗!你看我胳膊。”她举起那细嫩的手臂,上面的确是有几道红色的手指印。“都是她拽的。“

    思涵的腰身上也有唐依戳她的痕迹,疼得她呼吸都想流泪。但她没打算掀起t恤展示给所有人看。她唯一能做的只是目瞪口呆地望着唐有华,为他的话感到吃惊。想不明白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他要当她战队的人?那他可是天兵神将,如虎添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