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天的确是靠着不光彩的手段才得到遗忘之城的,他未曾堂堂正正一战,未曾使用光明正大的手段,而是用的捡漏。

    趁着别人受伤,气血大损,然后趁人之危。

    索默最痛恨林天的地方,就是这个,他们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杀了若雅和古德曼,结果便宜了林天,本来一切都是该属于他们的,结果却成了别人的。

    到手的东西被别人给拿走了,能不恨吗?

    “我杀了王冲,你肯定想为他报仇吧!他可是把你当亲儿子啊!来吧!我就在这里,杀了我。”

    林天可是不觉得耻辱,光明正大,管他什么光明正大,他要的是实际获得,不是什么光明正大,他不信这个,这个世界也不信这个。

    历史是胜利者书写的,耻辱挂在失败者的头上,这就是现实。

    “去你妈的亲儿子,那王冲只不过是想利用我呢,你不弄死他,我迟早也要弄死他。”

    索默是有着野心的,如果林天不动手的话,他迟早也会动手,等到一切有了结果,他就会出手,杀死王冲,那样,就可以登上城主之位。

    因为王冲如果还活着的话,那么城主之位就不会落到他的手上,这一点,索默是明白的。

    “你可是个狼心狗肺的东西啊!王冲对你这么好,你居然还有心杀他。”

    林天很是惊讶,他没有想到,这索默居然还有那样的心思,想要杀死王冲取而代之,这野心倒是真够大的。

    这简直就是极致的狼心狗肺,林天可是知道,王冲对索默,那可是好得不得了,一直在护着索默,还因为索默,不惜得罪了他。

    否则,林天也不会叛离王冲的手下。

    “我说了,他一开始,就是想利用我而已,只不过想让我为他卖命而已。”

    索默冷笑,他行事可不管那些,也是利益为主。

    “你现在是跟我打,还是跑路。”

    林天没有上前,他担心,自己这一突前,这索默就会立刻跑了,如果不能近身搏杀,索默想跑,他还真是拦不住。

    “跑路?今天我要让你见识一下,我的能力。”

    索默自然有底气与林天一战,他的底气,并不是来自于他的战力,而是来自于他逃跑的能力,他自信,自己随时可以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