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盈也觉得有点用力过猛,孩子长大了,以后真得轻点忽悠。

    而且她知道,林奇是个恋爱脑。

    上辈子二十出头就被一个比他大七岁的“姐姐”迷住了,简直是舔狗中的舔狗,天天给女人洗脚按摩,女人让他干什么就干什么。

    赚的所有钱都给女人,兜里从来都比脸干净,一分零花钱都没有。

    后来还听女人的话,把女人一家都接到他家来住。

    女人一家是京郊乡下的。

    后来就更狗血了,女人在乡下的时候其实结过婚,没领证,跟一个知青生过一个孩子。

    那个孩子在老家也没过过什么好日子,被女人一家虐待,全家都去京城享福了,却把他一个人留在乡下,让他吃百家饭。

    男孩长到10岁,打听了地址,一个人找了过来。

    那时候林奇刚刚跟女人结婚,知道这事儿之后大吵一架。

    结果第二天早上就和好了,接纳了这个孩子,让他也留了下来。

    女人娘家一看,这也太好拿捏了,从此以后欺负他更来瘾了。

    后来女人的小舅子偷了东西要被抓,女人就求林奇给他顶罪。

    说是小偷小摸,就一个包,里面就几十块钱,林奇有关系,又是初次犯案,没准训几句就放了。

    林奇信了,去了,说包是他偷的。

    结果那包是个科研工作人员的,里面有重要机密,还有一张巨额支票。

    林奇被快刀斩乱麻地送进去吃了花生米。

    方盈吐出一口气,恋爱脑要不得啊。

    等她有空的,去找这女人,让她那死鬼知青娶她!别来祸害她家大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