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汉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高育良的提请,2015年x月x日,汉东省第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x次会议表决通过。

    经龙国种秧批准!(副省级)

    1.决定任命:李达康同志为汉东省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

    决定免去:李达康同志京州市市委书记职务,取消其汉东省委常委会委员资格。

    2.决定任命:王浩同志为汉东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决定免去:王浩同志的常务副省长职务。

    3.决定任命:谭文豪同志为汉东省委常委、副省长、京州市市委书记。

    决定免去:谭文豪同志的京州市市长职务。

    4.决定免去:祁同伟同志汉东省副省长、汉东省政法委副书记、省公安厅厅长职务,另有任用。

    5.决定任命:应怀奕同志为汉东省委委员、常委、政法委书记。

    6.决定任命:王渊同志但汉东省委委员、常委、常务副省长。

    7.决定任命:袁遥光同志担任汉东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

    (厅局、省管县处级)

    1.决定免去:项政俊同志汉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职务,另有任用。

    2.决定任命:王青云同志为汉东省公安厅党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

    3.决定任命:陆天明同志为汉东省纪委常务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4.决定任命:张政同志为汉东省公安厅副厅长。

    5..决定任命:张安林同志为汉东省国资委主任,兼任汉东油气集团董事长。

    6.决定任命:侯亮平同志为汉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其反贪局局长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