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在城外寻了一个饭馆吃了点东西,又在旁边找了个旅店歇下。

    他在海宁军港码头干的可是装卸力工,属于是重体力活儿,每天从早干到晚,累的骨头架子都要散了,再加上一直担心爷爷萧辰他们的安危,晚上也是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这会儿心放下来,才感觉到浑身疲累不堪,躺下就睡,直睡了两天两夜才缓过劲儿来。

    若非他睡的香甜,鼾声如雷,店家都会以为他死在这儿了……

    起来吃了点东西,感觉精气神都恢复了不少,出来到集市里溜达,买了一头走骡代步,又找了一家成衣店买了一双鞋子,他现在脚上穿的这双已经破烂不堪,都快要露脚趾头了。

    店家见他穿着虽然普通,但怀里却揣着鼓鼓的银子,便即建议他再买一身新衣服,否则爷你都换上这么新的鞋子,跟这么破旧的衣裳却也不搭,说句不好听的话,都配不上门口那头大青口的骡子。

    疯子对此倒也都无所谓,听店家这么说,便也欣然允诺。

    反正一总也不过十几两银子而已,对于腰缠千金的他来说,都是洗洗碎毛毛雨。

    他平时很少花银子,这会儿被店家老板伙计们众星捧月一般的恭维伺候着,感觉你还别说,就也蛮好的。

    沏的是当年的岷州新茶,摆的是龙凤斋的精致点心……味道好极了。

    因为需要根据他的身材来给他配衣裳,所以还得给他宽衣入内丈量一下腰围肩宽什么的。

    疯子将肩上扛着的包裹解下来,随手放在桌上,铿然有声,茶水都为之震荡,可见其沉甸甸。

    他出门也没有带什么行李衣物,所以包裹里装着的,全都是金银。

    老板和伙计们面面相觑,都为之咂舌,心说果然人不可貌相,这汉子看起来像是个干粗活儿的力把儿,却不料身上竟然带着这么多金银……

    “这位大哥是做生意的?”旁边一个生着满脸络腮胡子的瘦小汉子跟他搭讪,这人也是来买衣服的顾客。

    “嗯嗯。”疯子不咋喜欢跟人聊天,嗯嗯两声已经很给面子了其实,主要是他在燕云郡这些年,脾气已经改了很多,若是从前,人家跟他说话,他都是不搭理的。

    “呵呵,大哥这生意应该是大赚特赚了哪。”那汉子笑着一指桌上包裹,“我瞧这得有千八两银子吧?”

    “呵呵。”疯子也笑了笑。

    “小弟初来京城,也带了些本钱,想要做点生意,若大哥有什么好买卖,就提携一下小弟也好。”那汉子道。

    “不好。”疯子摇了摇头,可能觉得自己说话太过生硬,跟着又解释了一句,“我也不是做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