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手是在辽东冻的,上面的伤都是为了大明征战而来的。他在前方杀敌,你们在后方歌舞升平,你他妈的还觉得他脏?”

    “十万鞑子,十万!”

    “没有爷爷们拼死挡着,你们他妈的能安享太平?”

    “你看看他,你看看他!”

    “他跟鞑子拼命,保着大明家国。今日不过是想看看你,你却觉得他脏?”

    “他哪里脏?”

    “你告诉我,他哪里脏?”

    “他的手,在战场上一直抓着火枪!一抓就是一夜,你知不知道辽东能冻死人?”

    “第二天早上,他的手和火枪的枪管子黏在一起,松开之后,枪管子上全是他手心的皮!”

    “你觉得他手脏,可就是这双脏手,用刀子捅死了三个鞑子。”

    “他用这双手,保家卫国,你他妈的说他脏?”

    和普通武人不同,读书人出身的张百胜,从军之后对于为何从军,有着不同的定位。

    他不是寻常的武夫,当兵吃钱粮卖命。

    而是,大丈夫,当为国守疆,不惜战死沙场,才算死得其所。

    张百胜的吼声,让小美玉蜷缩成一团。

    “呜呜!”小美玉低声道,“奴..........你们........欺负人.......”

    “若真要欺负你,我们哥俩直接就把你衣裳撕了,在这给你正法!”张百胜怒道,“出来卖的戏子,你装什么良家姑娘?就凭我们哥俩的军功,轮了你,也不过继续当兵。”

    说着,张百胜冷笑道,“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今日我算是见识了!”

    说到此处,又捏起桌上一枚银元,铛的一声扔在地上,“感情,就算是花钱买笑,爷们也要看你们的心情!”

    “而你们,即便是受了我们的钱,从心里也看不起我们这些大头兵,嫌我们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