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泽转头看过去,是今天在包厢里的那个小服务员。

    但她喊自己“夜叔叔”,倒令夜泽有些困惑,“你认识我?”

    黎莎表现得极为乖巧,“其实,今天我不是故意的,因为我刚好听到你们提起夜修堇同学。”

    他眯眼,“你跟修堇是同学?”

    黎莎不予否认,“是的,还有暖暖跟宸宸,我们以前是同学。”

    看到她连宸宸暖暖都认识,又说得出他小侄儿的名字,夜泽倒没怎么怀疑了,只是打量她几眼,“你年纪这么小,怎么跑到会所来工作。”

    她年纪跟夜修堇他们相似,才十四周岁的小姑娘,却在会所当服务员。

    黎莎低下头,她当然不敢说出实话,“我是打寒假工,我妈妈去世早,爸爸生病了,我想给家里减轻一些负担。”

    她知道,长辈都喜欢孝顺乖巧的孩子,而她早早出社会,懂得看人眼色,分辨人。

    很多白手起家的暴发户,觉得自己有钱有地位的,尤其瞧不上她们这些打工的。

    而真正豪门的人,有涵养,素质,他们很聪明,没必要跟阶层计较,那样只会拉低自己的身份。

    所以她赌,夜泽不会看不起她。

    这不,简单几句话,倒让夜泽有些动容,“你倒是个孝顺的孩子。”

    “夜叔叔,我刚才不小心听到…你们说夜修堇同学失忆了,怎么会失忆呢?”

    黎莎懂得凭借跟夜修堇是同学的关系,借机拉近距离,就好像,她只是单纯的询问同学的事情。

    不过,她把夜泽想得太简单。

    夜泽好歹吃过的盐比她走的路还要多,曾经浪迹各种圈子,经历过大风大浪,也见证过人心难测。

    何况夜修堇失忆的事情,本来就是夜家的事,面对这小姑娘的询问,夜泽脸色稍稍沉下,“这不是你该问的问题。”

    黎莎一怔,她觉得自己没有把意图表现出来啊。

    她低眉顺眼,“对不起,我知道我多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