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星玩具公司,当初林佰诚收购它的时候花了620万港币,之后多次注资,在这家公司身上总共投入了5000万港币。

      公司的工厂经过两次扩建后,占地面积达到了七千平方,在香江拥有30家实体店面,光是两次工厂扩建和实体店面就花了1800万港币。

      木星玩具公司在林佰诚的要求下生产了500万个魔方,因为大量生产魔方成本有所降低,每个成本4.8港币,光是这些魔方的生产成本就花了2400万港币。

      再有就是魔方专利的购买和国际专利的申请,花的这笔钱算在木星玩具公司身上,因为专利属于木星玩具公司,总共花了350万港币。

      这么一算,将近5200万港币,都已经超过木星玩具公司拥有的现金了。

      但是,魔方在星光公司开始销售后,每月利润经过计算都会打给木星玩具公司,因此木星玩具公司并非没有进账。

      美国那边魔方在1978年总共销售了91万个,总利润是930万美元,归属于木星玩具公司的利润是604.5万美元,而且这91万个的生产成本木星玩具公司还可以收回来,也就是进账还要加上436.8万港币。

      这只是美国的星光公司,木星玩具公司虽然在1978年还没有将魔方授权出去,但日本和香江两地都有渠道,也卖了10万个,售价和美国那边的一样。而且因为日本和香江两地的宣传花费较少的关系,所以这10万个魔方的利润反而更多一些。

      也就是说,魔方在1978年给木星玩具公司带来的营收是3560万港币左右,利润则是3050万港币左右。

      木星玩具公司之所以两次进行工厂扩建,除了魔方生产数量较多外,还因为公司要生产娃娃机。

      娃娃机是在八月初开始生产的,一开始就生产5000台机子,每台机子的生产成本是1600港币,总生产成本是800万港币。

      生产出来的娃娃机,日本知音漫画公司的直营漫画店、美国星光公司的玩具店、香江木星玩具的玩具店、香江星辰影院的电影院中都有摆放,加起来总共放了上千台之多。

      可惜销量方面不尽人意,一开始只有街机渠道的友商购买了两三百台,十月份、十一月份也没有太大变化,平均每月的销量不过是将近四百台而已。直到十二月份的圣诞节前半个月,有不少买家自己找上门来,一次性下了5000台的订单,不仅清掉了库存,而且还要大量生产好发货给客户。

      因为那些买家一次性下了5000台订单的关系,所以木星玩具公司的经理章圣在向林佰诚申请之后,一次性向配件商下了一万台机子的配件订单,所以这批娃娃机的成本只要每台1500港币就可以了。

      因为客户是十二月份下单的关系,所以在统计业绩的时候,4000台的业绩是算在1978年的,1000台业绩则是算在1979年,主要是时间来不及了。

      娃娃机的售价,全球价格统一,都是599美元一台,也就是2515.8港币。

      在1978年,木星玩具一共卖出了5000台娃娃机,营收1257.9万港币,利润就只有420万港币了。

      除了魔方和娃娃机之外,木星玩具公司本身的玩具店,娃娃机放在知音漫画的漫画店、星光玩具的实体店、星辰影院的电影院这些地方,每天都有收入,尽管收入不是很多,但多少有一些。

      所以,经过统计,木星玩具公司在1978年的总营收是4880万港币,扣掉员工薪水、魔方专利费、工厂水电等支出后的净利润是2820万港币。这里还要扣去十二月份下单1万台娃娃机原料的成本1500万港币,也就是说1978年的净利润只有1320万港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