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现场除了张璐之外,还有一个人不但没有具体事务,甚至连股权占比之类,杨振都没有公布。

    而这个人,无疑就是沈强无疑。

    之所以不公布,倒不是说杨振忘记了,又或者是因为沈强现在年龄还小,甚至连身份证都没法办理,因而压根就还没有具备作为法定责任人的能力之类。

    更多的是因为从遇到沈强的那一刻开始,杨振便一直在将沈强往接班人,或者是代执行人的方向培养。

    如此方向,他所该有的待遇,自然也就不能和正常股东等同。

    也是因此,在忙完众人的事之后,杨振单独将沈强留了下来,并交给了他一份合约。

    沈强几乎连想都没想,就准备签字。

    看到杨振没有阻止的意思,虽说感动于二人之间的绝对信任。

    但作为杨振所指定的公证人,宋雪花却还是不得不开口提醒,表示这份合约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签订合约之后,那他就可以享有振安集团百分之五的股权以及一定比例按年浮动的绩效。

    其二就是签订了这份合约,那么从现在开始,他就将是振安集团实际上的法定代表人。

    往后无论振安集团遭到法律相关问题,他都必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而希望沈强再考虑考虑。

    「要不是振哥!」

    「我怕我根本就撑不到现在!」

    「所以别说最多也就是被牵连……」

    「便是振哥真憋着坏的要害我,我都心甘情愿!」

    沈强闻言笑笑的同时,手中纸笔不停,三两下便已经签字完毕,然后才看向杨振道:「我这年龄不够,自己办证件怕不好办,而且自己去办怕也不赶趟——所以这事,怕估计还得振哥你出面了!」

    「到时候我招呼一声,把你的年龄给改大两岁!」

    「到时候再办就容易多了!」

    杨振嗯了一声,然后才嘱咐道:「往后别看孙子兵法了,多找几本法律商业方面书看看——毕竟我虽然不会害你,但你应该知道现在国内的商业环境,有时候我们本身就已经处在法律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