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小别(1/3)
与杨菀之交接的司正到的也很快,不过半月,便从大兴举家迁来洛阳。杨菀之这边也办好了去大兴的一系列手续,如今交接完成,她也该走了。
辛温平难得从河曲书院回家,本想着替阿姊收拾收拾行囊,但没成想有了焚琴,倒是不需要她动手了,焚琴已经将一切都打理妥当。姊妹二人如今倒是在商量这间房子的去留。辛温平如今住在书院里,杨菀之一走,这间小宅就完全空置,杨菀之觉得有些浪费,想着转手卖出去,辛温平却有些不舍得。再怎么说这也是她和阿姊在洛阳的第一个落脚点,这个小屋子从无到有,家具都是阿姊一手打出来的,如今阿姊要走,房子也想卖掉,她内心忽然有种不安、失落。
“阿姊,这房子要不先别卖,我们留着。我手上有钱,你去了大兴,我给你置办个好点的宅子。”辛温平提议道。
“你啊,以后用钱的地方可多了,你的银子就自己攒起来吧。阿姊自己有月俸,还不至于把自己饿死。”杨菀之也是个有了主意不会轻易改变的,“我去大兴有官邸可以租,你明年春闱之后也在大兴了,这宅子留着白白荒废掉。屋子要有人住才行,不然一日日地就破败下去了。我一手将这个小屋子做成这样,也不想看它败在手里。”
杨菀之知道,妹妹心里和她一样不安。她们还没有这样分开过。只是她心里也清楚,她们本来就在走不同的路,她们早晚要分开的。她们不可能这样相依为命地过一辈子,她们迟早会走向各自的归途。
宅子是杨菀之花钱买的,房契地契都是杨菀之的名字,杨菀之一定要卖,辛温平也没办法阻止。辛温平回书院后,杨菀之就将房契和地契委托给了刚来洛阳时买这套房的李牙人。李牙人当然是信心满满:说出去,这宅子的原主人两年就从一个小小的冬工成了京官,还主持了明堂的修建,这说明这里风水好哇!加上这宅子杨菀之打理得不错,家具都是自己手做的,放眼整个和惠坊,应该没有比这更好卖的房子了。李牙人甚至和杨菀之打了包票,等杨菀之一到大兴,这卖房的银票后脚就跟到了。
杨菀之做了甩手掌柜,倒是不担心吃亏,如今洛阳的商会中抱月茶社是龙头,有妹妹和钱放盯着,洛阳城怕是没人敢占她的便宜。她就这么大大咧咧地和焚琴带着家当往大兴去了,只是这些“家当”里还多了两个人。
杨菀之怪是好笑地望着坐在对面的月无华。男人今日穿着一件鹅黄色的丝绸中衣,外披一件白色织纱春衫,头上簪了一朵通草芙蕖。若说洛阳男子簪花成风,但这位月公子绝对是个中翘楚。杨菀之等一众官员平日里男子需得裹头、女子要用发冠束发,正式场合则都要戴上官帽。官帽上的装饰决定了官员的品阶,营造司的诸位基本就是素的进贤冠,因此杨菀之也只能在抱月茶楼这种地方看见一些爱美的学子簪花。而洛阳大部分的男子出面也无非是束发或者裹头,偏偏每次见到月无华,他都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衣服也鲜艳,头发也一天一个发型。杨菀之曾好奇过都是谁给他梳的头,却见月无华面无表情地吐出了雁书的名字,配合雁书一脸欲哭无泪的表情,分外好笑。
“本官去大兴上任,倒是没想到月公子也去大兴了,真是巧合。”杨菀之抬眼看着月无华,出言调侃道。
月无华懒懒地倚在马车上,望着窗外漫不经心道:“我在外祖家这边住了这么久,也该回大兴看看祖父祖母了,你说是吧,雁书?”
“是啊,郡主都念叨大公子好久了,说大公子是个没良心的,从南疆回来这么久都不知道上门来看看。”雁书接话道。
月家老太君乃是前朝大长公主黎徽芷的嫡女,清嘉郡主萧应云。萧应云与月氏的嫡次子月慎行结为连理,月慎行彼时是春官署的官员,长子月松泉也在春官署,偏生女儿月槐岚是个爱舞枪弄棒的,跟着外祖母一起学了武功兵法,投了西南军,又一步步爬到了小司马的位置。月家只要有一个月槐岚就够了,因此月慎行早早地告病在家开始养老生活,月松泉则自请外调,去做了地方官。
如今在大兴,是月松泉的长子、月无华的堂兄在照顾着祖父母。月家在大兴可谓低调又显赫,尽管留在大兴的月氏子孙官职都不大,但没有人敢招惹月家的人。而月家本身家风严正,倒是也没有养出纨绔子弟来。
总之,月无华非要说自己是回大兴看祖父母,杨菀之挑不出一点毛病。只不过……
“看无华哥这个架势,不像是去探亲,倒像是去长住啊。”杨菀之瞄了一眼马车后跟着的三辆驮着家当的马车,又瞄了一眼月无华抱在怀里睡得正香的狸奴——一团圆滚滚的绣虎,差不多是月无华一年多前从雪地里拾到的,因为颜色黄白相间,取名叫碎金饭。
将军府家大业大,下人众多,便是离开一段时间,也不怕他的猫儿被饿死,自有小厮婆子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他这把猫往怀里一揣,倒是一副要搬家到大兴的模样。
月无华懒散地替猫儿梳理着毛发,轻轻哼了一声:“你这小萝卜,怎么这么爱管闲事?”说着抓起桌上的糕点就往杨菀之嘴里塞。
“不要用摸过猫的手拿东西喂我!”果然,杨菀之成功炸毛。
“没事的,我的猫比你天天刨土的爪子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