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下次带我一起去吧。”孟乔决定向残酷的现实低头。

    当初为了改写同人,他反复把那本书已经更新的部分看了好几遍,自然知道小萝莉话里的意思。

    此时,这个在洪水退去后临时拼凑起来的部落正是最艰难的时候,部落从被洪水淹没的原住地逃难至此,人生地不熟,还没站稳脚跟,便因为不熟悉本地情况,在一次狩猎中被沼泽里潜伏的史前鳄鱼群袭击了,部落里的壮劳力死伤惨重,也正因如此,向来疼爱渣受的长姐才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为了站稳脚跟,让部落里的其他人活下去,准备让渣受嫁给对他一见钟情的男二。

    “你……你也别怕,我偷偷看过了,那个叫少姜的,长得十分健壮,连厚甲兽都能猎到,你嫁过去,以后就有肉吃了。”见他情绪不佳,阿茅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小声安慰他。

    虽然安慰的方向有些令人无语,但,孟乔还是挺感动的,他看过原著,知道眼前这个小萝莉嘴上嫌弃自己好吃懒做的小叔叔,但实际上却和自己的母亲一样,对这个长得像瓷娃娃一般的小叔叔十分关心,渣受第一次逃婚离开部落,就是她跟上去追回来的。

    虽然原著里渣受因此恨上了这个侄女,但,不得不说,小萝莉的做法才真是救了他——这个部落紧挨着一个巨大的沼泽,沼泽里繁衍着无数原始巨鳄,渣受要是就那么赤手空拳的逃出部落,估计都不用等到原著作者走剧情,就变成鳄鱼群的免费饲料了……

    冲着“有肉吃”三个字,叔侄俩忍不住加快了脚步。

    肉的供应商,有姜部落的颜少姜,此刻正端坐在地上,听着大哥和叔姒的长姐闲聊,眼角的余光却不由自主地看向方才阿茅奔去的方向。

    他不确定叔姒会不会来,但是没关系,大哥说了,一次不行,便多送几次厚甲兽,叔姒的部落战死了那么多勇士,如今正是缺少食物的时候,即便是为了族人们能活下去,叔姒的长姐也一定会将幺弟嫁过来的。

    少姜觉得这样不太好,但是,一想到那日在河边的惊鸿一瞥,他脑子里乱糟糟的,除了那张让人看了一眼便再难以忘却的脸,便什么都想不到了。

    趁人之危也没关系,等到叔姒嫁给他,他会用一辈子疼爱他,让他知道自己没有嫁错人。

    更何况,那样漂亮而又柔弱的男子,怎么能像他们一样,手持木叉去猎杀厚甲兽呢?叔姒就应该守在家里,每天只需要乖乖等他捕猎回来,挑拣着吃最细嫩的兽肉就行了。

    这是颜少姜长这么大,第一次如此任性的坚持一件事,然而,只要能得到叔姒,一切都是值得的!

    “豆叔回来了!”伯姒坐在上首,眼尖地看到了远远快步走过来的幺弟和大女儿,暗暗松了一口气,语气中充满了喜悦。

    部落如今已经到了上顿不接下顿的艰难处境了,看着幺弟日复一日的消瘦下去,几乎饿得皮包骨,伯姒比谁都心疼。

    这种时候她什么也顾不上了,与其让幺弟继续跟着他们过苦日子,倒不如将他嫁到生活富足的有姜部落。

    最起码,在有姜部落能每天吃到肉,那颜少姜也是对幺弟一见钟情,又是部落族长的亲弟弟,有他护着,叔姒起码能好好活下去。

    族人都说她为了部落能活下去,不惜把自己疼爱的幺弟拿去与有姜部落联姻,殊不知,若是部落还有一口肉吃,伯姒哪里舍得?

    “豆叔?”这个新奇的称呼吸引了颜少姜的注意力。

    “哦,我家幺弟,出生在豆丛之中,小时便唤做豆叔。”伯姒略有些得意地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