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有些事情真的要女孩子来做才可以。

    迷雾森林里只有玫瑰公爵居住。

    其他公爵的城堡都在血族的大本营——蔷薇之地那儿。

    是的,玫瑰公爵是几个公爵中将血族个性暴露的最透彻的一个——独立,不爱与人为伍,残忍,可以直接撕碎活人身躯。

    可她又是优雅的、高贵的,进餐礼仪和晚宴礼仪从来都没有出过差错。

    迷雾森林的边缘是一个很落后的城镇。

    这里连空气都带着的味道,一踏入这里的土地,诺尔斯就微微皱了眉。

    他偏头看向身旁的小主人,却发现她精致漂亮的脸上一丝表情也没有,干净的像个洋娃娃。

    “主人,您不适合呆在这里。”

    诺尔斯陪小主人走了几步,他终于忍不住的开口:“如果您有要事要完成,不如告诉我,我替您……这里太过脏乱,主人,您……”

    “诺尔斯。我不喜欢被人说教,你知道的。”

    唐葫芦直接把男孩儿牵着自己的手甩开。

    她冷淡的用那双玫瑰色的眸子看了男孩儿一眼,里面含有警告。

    “……是诺尔斯逾越了。”

    诺尔斯沉默片刻,告了罪。

    诺尔斯还想上前将女孩儿的手握在掌心里,却被女孩冷漠拒绝。

    她自顾自的往前走,不再理会背后笑容略微有些僵硬的诺尔斯。

    “……”

    诺尔斯低垂着脑袋,望着自己空荡荡的掌心。

    ——是的,他承认,他不该开口说出那些让公爵不快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