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离说完这些,拿起茶杯喝了口茶后继续说:“诗经由《风》、《雅》、《颂》三部分组成。

    《风》出自各地的民歌,是《诗经》中的精华部分。

    有对爱情、劳动等美好事物的吟唱,也有怀故土、思征人及反压迫、反欺凌的怨叹与愤怒,常用复沓的手法来反复咏叹,一首诗中的各章往往只有几个字不同,表现了民歌的特色。

    《雅》分《大雅》《小雅》,多为贵族祭祀之诗歌,祈丰年、颂祖德。《大雅》的作者是贵族文人,但对现实政治有所不满,除了宴会乐歌、祭祀乐歌和史诗而外,也写出了一些反映人民愿望的讽刺诗。《小雅》中也有部分民歌。

    《颂》则为宗庙祭祀之诗歌。

    《诗经》关注现实、抒发现实生活触发的真情实感,这种创作态度,使其具有强烈深厚的艺术魅力,是人族现实主义文学的第一座里程碑。

    《诗经·国风》是人族现实主义诗歌的源头,在《七月》中,可以看到奴隶们血泪斑斑的生活,在《伐檀》可以感悟被剥削者阶级意识的觉醒,愤懑的奴隶向不劳而获的统治阶级大胆地提出了正义质问:“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守不猎,胡瞻尔庭有县獾兮?”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

    风是各诸侯国的乐调;雅是宗周地区的正乐;颂是宗庙祭祀之乐。

    至于“大雅”和“小雅”当从音乐分,“广大而静,疏达信者,宜歌《大雅》;恭俭而好礼者,宜歌《小雅》。《诗经》的艺术技法被总结成赋、比、兴,与风、雅、颂合称六义。

    “诗六义”是《诗大序》最先提出,这个提法又是以《周礼》“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的旧说为根据,对《诗经》中作品的分类和表现手法所做的高度概括。

    有人在《毛诗正义》中解释:“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耳。

    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用彼三事,成此三事,是故同称为义。”

    一般认为风、雅、颂是诗的分类和内容题材;赋、比、兴是诗的表现手法。其中风、雅、颂是按不同的音乐分的,赋、比、兴的按表现手法分的。

    赋、比、兴的运用,既是《诗经》艺术特征的重要标志,也开启了人族诗歌创作的基本手法。

    关于赋、比、兴的意义,历来说法众多。

    简言之,赋就是铺陈直叙,即诗人把思想感情及其有关的事物平铺直叙地表达出来。

    比就是比方,以彼物比此物,诗人有本事或情感,借一个事物来作比喻。

    兴则是触物兴词,客观事物触发了诗人的情感,引起诗人歌唱,所以大多在诗歌的发端。赋、比、兴三种手法,在诗歌创作中,往往交相使用,共同创造了诗歌的艺术形象,抒发了诗人的情感。

    接下来,我们先来说说第一点,也就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