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装逼的笔调,这做作的用词。

    祝高兴十分嫌弃。

    剧情是变了,杀人犯却提前出场了,就好像在逼着他遵循原著路线,躲到主角攻怀里接受庇护。

    祝高兴当植物人当了那么久,好不容易会动弹,他才不会傻到浪费这次重生的机会。

    他要活着,自由牛逼的活着。

    活到一百岁。

    去他妈的原著。

    祝高兴“啪”合上书,打算从这个反面角色的少年版身上找Bug。

    顾不尚,名字相当耳熟。读起来就充斥着爹不亲娘不爱极其敷衍的气质。

    有关于他的情节也听的最多。

    临近结局的几章全是他的戏份,还被讲故事的人一直重复。

    变态阴郁,恐怖惊悚,十大刑法全是他干出来的,心理描写倒不多,描述的就像个脑子有病的疯子,完全是为推动悲剧结尾而硬扯出来的变态。

    原著的出场时间是十年后。现在看来,他还只是个街头混混,靠抢劫为生,并且行事张扬,完全不计后果。

    警笛声越来越近,顾不尚踩着碎玻璃离开,还跟小孟说了个再见。

    祝高兴换了策略,背起书包跟在了他身后。

    刚拐过街角,就见他上了辆车,是辆大皮卡,绿漆斑驳,车身坑坑洼洼,全是掉落的铁皮,车窗上还贴着一堆违章条。

    祝高兴看着他坐到驾驶座,懒散地拧钥匙,造出震耳欲聋的打火声。

    未成年无证驾驶。

    罪加一等。

    祝高兴几步上前,直抒胸臆,“弟弟,能不能稍我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