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一只手戴着蓝色的一次性橡胶手套,另外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握着手机塞进白大褂的口袋里,之后才慢悠悠的把这只手也戴上手套。

    徐煜凑过来,贼兮兮的问,“天哥,什么事儿啊?”

    唐行天喜上眉梢,“没什么。”

    “哦......”徐煜挤眉弄眼的,意思不言而喻。

    除了徐煜,还没几个人知道唐行天正在追大一的林羽之,并且屡屡碰壁。

    徐煜脑子里飞快的转了一圈,然后猜测道,“小学弟申请加入学生会了?”

    唐行天低着头,按着小白鼠的脑袋,侧着头,“嗯。”

    “那到时候选新,你去不去?”

    唐行天颇为奇怪的看了徐煜一眼,“去啊,为什么不去?”

    “不去的话,林羽之一个军训过去,估计能把我给忘了。”唐行天心里哪能没有数,林羽之想必跟自己一样,身边从小就不乏追求者,唐行天想自己要是不在林羽之眼前多晃悠晃悠,等人把自己忘了,那还追个屁啊。

    一开始是觉得这小孩儿好看,好看到扎眼,人群里一眼就能看见,后边是真的觉得挺有意思挺有趣。

    林羽之越爱答不理,唐行天就越喜欢他那股居高临下傲得不行的劲儿。

    带感。

    徐煜后知后觉的,“对啊,明天就是军训了,啧,后边几天高温预警,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军训往往是增进同学友谊的最好时机,天哥,你很危险啊......”

    有人在军训被晒得脱皮,有人却能在军训脱单。

    唐行天没说话,皱了下眉,小白鼠完成了使命,脊柱被掐断,一秒结束生命,手法干净利落,让徐煜后脊背一股凉意划过。

    军训第一天的下午,就有人知道了临床一二三班那个连队,有个男生,在队伍末尾,长得那叫一个显眼好看。

    一米八几的个子,帽子遮了半张脸露出尖尖的下巴,迷彩服腰间黑色的皮带足足绕了两圈,裤子看着短了一截,瘦白的脚踝不堪一握。

    但丝毫不显得弱气,他站在那里,像一柄利剑,锋芒毕露。

    同连队的女生,因为能看着这一位,向左向右转都显得比其他连队要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