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派克打开箱子,里面是绿油油的钞票,全部都是崭新的,散发着香气。

    史派克拿起一叠,查看了一番,又拿起另外一叠。

    没错了,的确是一百万美元。

    “我要的东西呢?”

    史派克将酒瓶子丢向那人,那人连忙伸手去接住瓶子,差一点没接稳。

    那人也在检查酒瓶,至少确认酒瓶没有错。

    “史派克先生,我是个中间人,你没必要这么提防我,而我们的交易完成了,我不妨透露一个消息给你,现在在洛杉矶有好几拨人都在追查你,你最好小心一些,希望我不会听到你横死的消息。”

    史派克之所以选择与对方交易,也是因为对方在洛杉矶这地头上的声誉算是最好的。

    几乎没有黑吃黑的记录,史派克拿着钞票离开。

    这时候黑衣人拿出电话:“喂,马努斯先生,我是菲戈.里维斯,我已经拿到货了。”

    “送到比弗利山庄,我的老板那里,钱我会打给你。”

    “好的,我明白了。”

    菲戈.里维斯虽然从史派克手中买来这瓶红酒,可是他同样不明白,马努斯的老板,为什么会要一瓶开封过的红酒。

    如果是完整的1842罗尔斯酒窖珍藏红葡萄酒,他可以理解。

    可是这样剩下三分之一的红酒,还有必要花一百五十万美元吗?

    菲戈.里维斯亲自护送着红酒,刚到里斯法尔的家门口,突然两辆车停在他前面。

    菲戈.里维斯立刻抱紧红酒,好在对方似乎不是要和他发生冲突,而且下车的也是他的熟人。

    “保罗先生,请问你这是什么意思?”

    “菲戈,拉斯法先生说,他想要你手上的那个东西。”

    “抱歉,它已经有主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