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商标价格以两百五十万美元买下来。

    一般来说,一个商标的价值,是这个商标一年利润的十倍左右。

    不过大山啤酒的品牌价值已经因为淡出市场,而大幅度的降低价值了。

    所以两百五十万美元,在双方都能接受的范围内。

    然后就是陈曌和丹佛最关心的建厂需要的土地归属权。

    首先是啤酒厂生产需要的水,是需要镜子湖的水。

    所以肯定不能距离镜子湖太远,不然的话。

    如果说建在陈曌的私人土地内的话,那么一切都不成问题了。

    可是陈曌同样不愿意在自己的私人土地上建厂。

    虽说啤酒厂不会有污染问题,不过陈曌还是不喜欢。

    所以陈曌更倾向于在自己的私人土地附近再买一块土地。

    这块土地的面积不需要太大,二十公顷就够了。

    在建厂土地方面的分歧就没那么大了。

    迪恩.斯洛特的想法当然是希望只是租借土地。

    或者是用土地来换取啤酒厂的一定利润分成。

    而陈曌以及丹佛则是想要直接购买土地。

    只有所有的一切都归属陈曌,陈曌才能够做绝对的决策。

    虽说如果是租借土地,大山镇政府很难为此刁难啤酒厂,可是依然存在一定的风险。

    如果将来双方闹翻了,大山镇政府收回土地。

    那么啤酒厂势必要因此迁厂,而迁厂肯定要影响生产,甚至是停产,最终影响到品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