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城里娃子就是喜欢讲礼,看看才多大点儿事,那值得谢呀。”话虽这么说,但是其他两人都看得出来,于金梅的欢喜和高兴。

    其中一人戏谑道:“我看这知青年岁还小,多半是没有结婚的。你家不是还是个小闺女吗,把他招回家做女婿啊,哈哈哈。”

    说起这个小闺女,于金梅一下子就收敛下了笑意,

    她这个闺女是个老闺女了。因为是最小的一个孩子,再加上生了她后,家里的条件一下就好了起来,认为这个闺女带福气,所以她跟着老头子难免的就对着她宠爱了些。家里的几个孩子就她上了初中,有这么好的条件,但她就是不珍惜,见天儿的跟着人往着外面跑,说是跟人参加什么活动什么会来着,她想说教说教都找不着人。

    唉,这说起来都是债啊。

    但是,她目光一闪,望了望田坎那边隐隐能看见的人影,有些迟疑道:“这会不会不太合适,我家闺女看样子可是比这知青娃子大了好几岁的样子......”

    “哎呀,这有啥子问题,大几岁才好,老话不是讲了吗,女大三抱金砖!”

    “就是就是,多好哇,你家闺女不是在县城里面念书吗?这知青娃子也是从城里面来的,看样子也是学问多,跟着你家闺女有话聊!”

    她们俩是谈笑,这话也就是那么的随口一说,

    但是于金梅显然没有说笑,她陷入了沉思,

    这件事儿在她看来有那么一点点儿的可行.....

    贺之朝还不知道自己被人当做了谈资,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又躬下身子继续手上的动作,现在他脱离了书本是彻底的了解到劳动的辛苦了。

    饶是个身体健康的大男人也是有些受不住这些高强度的劳作,别看这就是简单的拔草工作,一整天下来也得腰椎酸疼,双手起泡。

    他得了指点还好,就是稍微累了点儿,至少不用被晒得头昏眼花满身是汗。

    那些还在太阳底下没有遮阴的人就更是艰难了。

    这不,陆军通红着脸,急匆匆的跑了过来,

    “呼呼呼,之朝,还是你这儿舒服啊。”陆军瘫坐在树荫下大喘气。

    汗水混着他脸上的土屑大颗大颗的滑落,狼狈极了。

    “......你这是背完秧苗又去秧田里玩了泥巴?”

    “开什么玩笑,我哪儿有闲心去玩泥巴啊,我这是去背秧苗上坡的时候滑了脚。不过你说也真是奇怪了,这么大的太阳,下洼那小道上竟然还有一块儿是湿的,而且还就那么巧就让我给踩到了,真是邪了门儿了!”陆军骂骂咧咧的支棱起腿抖了抖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