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上次那个刘瞎子听说是最厉害的,都被人家从楼上丢下来了。”

    “你说,他们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找人来,会不会把那个鬼惹恼了?要是那个鬼真的害人怎么办?”

    “怎么说还是让他试试吧,天天听着一个鬼才唱歌,我都快得神经病了!”

    “可不是么?这段时间我天天做噩梦,没一天睡好过!”

    “……”

    房东带着我们走进了楼房里,昏黄暗弱的灯光简直就比蜡烛好不了多少。

    那房东没有多少一句话,从他的眼神里,我就知道他完不相信我,只是抱着一种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他家租客被鬼上身了,原来的租客都搬走了,又没有新的租客敢住进来,为此他正心急如焚呢。

    我手里拿着半瓶矿泉水,还有那把木剑,用黑色的布条裹着;身上还带了一些老坟泥土、一把手电筒、一杆电子称,另外还有一大把五毛的硬币。

    你可能要问,我不是一掌就可以把鬼从人的身上打出来么?为什么还有带这些没有用的东西?

    嘿嘿,我告诉你,像这种事情,是需要仪式感的。

    你说你跳出来一巴掌就解决了问题,别人是不会相信你的,也不会尊重你。

    所以你必须显得隆重、正式、煞有其事的样子,过程有时候比结果还要重要。如果不是时间来不及的话,我都想搞一套林正英那样的衣服来穿上了。硬币也没有时间去找,否则的话,用那种外圆内方的铜钱应该更能让人信服一些。

    有几个胆大的年轻人也跟着来看热闹,有人还用手机在跟踪拍摄,嘴里小声的解说着。

    二楼,路灯坏了,黑漆漆的一片,幸好还有好几个手机给照亮。

    房东带我们来到了二楼的第一个房间:“呐,就是在这里面。”

    唱歌的声音从门里传来,哀怨缠绵,低沉婉转,如泣如诉。如果不是鬼唱的,应该还算好听了。可是现在——我也算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了,现在也觉得有些毛骨耸然,不由自主的干咽了一口唾沫。那些看热闹的更是畏畏缩缩的躲在一边,甚至有几个实在受不了,退了回去。

    我把老坟泥土倒一点在房东老头的手心里,再倒上一些水,示意他涂抹在眼皮上。

    ——我是有意要让他看见鬼的,毕竟我做了事情,要让人亲眼见证是不是?

    “那是什么?也给我一些。”好几个好事者也好奇兴奋的向我伸出了手掌。

    门上有一个小孔,灯光从那小孔里射出来,形成了一条光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