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培站起身后先向法官申请当场拿出一件案件重要佐证,得到同意后秦培示意人将一份放大版的地图拿到了法庭中间。

    放大版的地图被固定在一块木板上,木板一共有四块,对应四个方向,确保四个方向上的人都可以看到地图,四块木板上的地图也都是一样的。

    等木板放好确认所有人都能看得清后秦培开口解释道“四块木板上的地图都是一样的,这张地图是专门从交通部门调出来的,上面画出来的路线,正是事发当晚被告田迪文在喝下加了天使尘迷幻药酒精饮料将我的当事人凌珊珊带走开车经过的路线。

    大家可以清楚看到,当晚被告田迪文开车的这条路线上一共要经过16个路口,根据交通部门的统计,这条线路在没有发生任何车况堵塞的情况下,所要花费的时间需要27分钟左右,如果一路没有红绿灯的时间耽误,最快理论时间大概需要24分钟。

    而事发当晚被告田迪文从酒吧将我的当事人凌珊珊带上车离开到家里,只花费了25分钟左右,期间还没有发生任何的事故,也没有闯红灯行为,这种情况,请问是一个刚刚服用了足以导致精神混乱药物并且起反应的人可以做到的吗?

    更何况当晚的路况并不是一路畅通!

    这种情况正常人都不一定能达到,更何况是正处于精神迷乱的人能做出的?

    所以,我方有理由怀疑,事发当晚,田迪文在酒吧里没有喝下被放置了三颗天使尘迷幻药的酒,或者是那些东西对他根本就没有起作用!”

    “我反对!”秦培这个反驳刚讲完,叶颖文立即提出了反对。

    “反对有效!

    辩方律师请讲!”

    “法官大人,事发当晚我的当事人所去的那家酒吧是他经常去的一家,从那家酒吧到回家里的那段路线,我的当事人田迪文先生已经铭记于心,身体更是形成了下意识记忆,所以他完全有可能在当晚服用下足够剂量的迷幻药后以超乎常人理解的速度回到家中。

    而且事发当晚我的当事人到医院做的血液报告里已经明确指出,我的当事人田迪文先生确实是服用了足够剂量的迷幻药的,服用的时间也匹配的上。

    所以我认为刚才控方律师所提出的全部都是不成立的假设!”

    “控方律师,你有什么进行陈述的吗?”

    “有!

    法官大人,被告律师刚才的反驳,我承认其中有一部分确实有可能如她所说的一般存在一定猜测成分,不过我们这里有新的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田迪文事发当晚在酒吧里喝下的迷幻药物,对他根本不起作用!

    也就是说,被告田迪文,事发当晚整个人完全是清醒状态的,所谓的药物影响出现的精神混乱,完全是被告田迪文自己装出来的假象!

    法官大人,因为我方提供的证据涉及到另外一位证人的身份安全,所以我请求这份证据不公开展示!”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