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专业,但这属于狭隘的定义,同时也有广义上的定义——广义上把犯罪学的定义增添了一些,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所以我们经常说犯罪学属于行为科学,特别着重于社会学和心理学层面上的研究。除此之外,犯罪学也与其它专业有着紧密的联系,例如刑侦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法学......”这是一位年轻的女教授在作关于《犯罪学》的演讲中所提及到的,这位女教授是目前世界上研究犯罪学最年轻的一位教授,她今年只有仅仅26岁。

    等讲座结束后,这位女教授就匆匆离开了讲堂,不知道因为啥原因走的那么匆忙。但从她走时的动作来看,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有的记者还抱怨着:“我还想在演讲结束后采访她。唉!现在看来没有希望了。”

    有些犯罪学研究生刚起身想去问教授问题,就发现教授已经不在了,完全看不见教授的身影了。随后有记者询问教授的秘书,才知道是发生了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要她过去帮忙,具体什么事情教授的秘书也没有说。但教授还是稍微透露一点,是市公安厅厅长请求她过去协助,请她务必一定要去!

    原来在教授演讲的时间途中A市发生了一起案件,据说和五年前A市发生的一起灭门案有关,手法极其相似。根据当时警方的资料了解,当年这起灭门案是发生在A市某区偏僻小巷里的一幢民房内,被杀害的总共有六名死者,分别是两个小孩姐姐和弟弟、两位老人爷爷和奶奶以及两小孩的父母,当时姐姐只有4岁,弟弟连一岁都不到只有十个月刚刚学会爬;爷爷当年79岁还有几个月就到80岁,奶奶也有70多岁,本来是其乐融融的一家人,现在却遭横祸。案发现场是一片狼藉,屋内院内墙上到处都是血,房间内也是被翻得一塌糊涂,乍看一下像是抢劫杀人,但其实并不尽然。

    从屋内一进大门便是民房的院子,姐姐的尸体就俯卧在院内大门处,整个尸体头是朝着大门向外的,脚是朝着屋内的。尸体上身穿着的是一件米妮粉色睡衣,下面是一条米妮白色睡裤,睡衣睡裤都是完好的没有被脱下,所以没有被凶手侵犯的痕迹,只是尸体的睡衣睡裤都被血液染红,成了“红色”睡衣。

    陈法医一边对尸体进行尸表检查,一边说:“死者头部被砍了一刀,正前方被砍了四刀,后背砍了两刀,总共有七处刀伤,刀刀都是致命伤,而且伤口的深度较深,可见凶手的残忍程度,连一个四岁的小女孩都能下那么重的手。姐姐死前手臂是向前伸展的,手指是呈现弯曲状,像是姐姐在死前想要拼命抓住什么东西似的。姐姐的头是稍稍向上抬起的状态,被杀时姐姐的眼睛是睁开的,眼睛是朝着前方的,但是眼球的方向却是看着地面呈45°的夹角,同时面部表情也是显得非常狰狞的,可能是在死前遭受过什么恐惧的事情。脸部肌肉几乎是一种扭曲的状态,上颚、下颚肌肉与眼部肌肉皱在一起,很难辨别是谁,我们经过仔细分辨才确认是姐姐。姐姐的嘴巴是完全张开的,好像想说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根本发不出任何声音。”

    大门院的左侧是次卧,右侧是主卧,正中间稍偏右是卫生间,偏左依次是是厨房、饭厅和客厅。次卧一般都是爷爷奶奶睡的,发现尸体的时候爷爷和奶奶都是直接躺在床上被杀害,没有任何挣扎的迹象。

    刑侦大队刑事科学技术的陈法医给出了初步的尸表报告,报告内容是这么写的:爷爷和奶奶尸体的创口都在前面,每人平均都有七八处伤口,而且也都是致命伤,被杀时眼睛都是闭起来,不知道外界发生了啥事就被凶手残忍地杀害了。凶手连手无缚鸡之力的老人都没有放过,显然凶手要不是疯子,要不是就是和这家有着深仇大恨,不然谁会下这么狠的毒手。在爷爷奶奶床头旁边摆放着一架摇篮,而摇篮里躺着的是正是弟弟的尸体,只有十个月却被人杀害。

    勘查现场的公安民警说:“估计当时弟弟还在熟睡中,没有哭的痕迹,眼角没有泪痕,很平静,也很安静。”

    陈法医顺势把话接了过来:“弟弟总共只有两处刀伤,而且这两处刀伤都为致命伤,都在正胸前,刀口深,但是相比于姐姐的刀口深度浅了许多。还有一点很奇怪的是,当时我们发现尸体时,有人注意到弟弟的面部盖上了一块面巾,我们并不知道这块面巾是干什么用的,也不知道凶手给弟弟盖上面巾的原因所在,所以干脆直接把面巾带回物证鉴定所进行痕迹化验。”

    走出次卧,对门便是主卧,中间则是院子。爸爸的尸体被发现在死于院中,当时整个尸体的姿势呈现着与姐姐一样的姿势俯卧状态,头部是朝向大门,脚部朝向客厅。

    有一点让所有民警都好奇的——爸爸死前动作与姐姐死前动作有点类似,相同的是爸爸与姐姐两只手臂伸向前方,朝向大门,两只手手指呈弯曲状,仿佛也是在死前想要拼命抓住什么东西,感觉抓得很紧。有趣的是爸爸的嘴巴也是张开的,似乎也是想大喊什么,脸部表情显得更为狰狞,更加恐怖。

    唯一一点不同的是爸爸全身上下的伤口多达十几处,这还是至少的,仿佛凶手不是在杀人而是完全是为了泄愤,发泄自己内心的仇恨,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从而获得内心里的满足感和快乐,许芷若觉得这才是凶手的目的所在。

    每处伤口都是致命伤,伤口深其见骨,胸前有八处伤口,背部有六处创口,头部有两处,除此之外,死者胸前还有几脚踢痕,而且爸爸死前肯定与凶手搏斗过,在尸体的手臂上还发现有抵抗伤,这说明可能凶手在用刀砍死者时,死者曾经用手臂抵挡过。

    如果疯子所为,有几点可以排除:第一点作为一个疯子没有如此好的逻辑性,杀人的顺序疯子是不清楚的;第二点疯子作案是很强的随机性;第三点通俗来讲疯子杀人是乱砍一通,不可能都会是致命伤,通过以上三点我们就可以排除疯子作案,但是也可能是凶手为了嫁祸给疯子才故意做的。

    妈妈尸体被发现是死在洗手间内,死之前还被凶手性侵犯过,会阴部存在明显的撕裂伤和挫伤,全身没有穿着衣服,但在死者的阴部内并没有发现某些液体。死者体位形态是跪着的,在口腔的牙齿缝隙间还有几根毛发,不知道是谁的毛发,只好拿去鉴定中心去鉴定。

    在死者指甲缝里有几根衣服纤维,不知道是死者衣服上还是凶手衣服上的?死者双手的手腕有约束伤,因为在手腕上有被某样条状东西绑过,凶手很有可能是想为了控制死者,然后对死者进行侵犯。妈妈尸体身上一共有十几处伤口,胸前、背后、大腿各有五处伤口。后脑勺还有一处伤口像是被凶手连续敲击墙壁所形成的伤口。

    在卫生间的墙壁上有一处是流柱状血迹,是从某一点流下来,可能那一处就是被凶手敲击后脑勺形成的伤口。但是有一点在整个现场都没有发现死者的睡衣,难道说死者死之前在上卫生间时根本没有穿睡衣,睡衣还在卧室里?还是说穿了睡衣被凶手脱下来又带走了?想了想这些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在整个杀人过程中,凶手并没有留下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再加上五年前的刑事技术也没有现如今的发达,所以很难找到一些关键的线索,同时这也让许多警察感觉到束手无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