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鲜卑人来了,大约有三千骑兵。”李焱目光中透露着兴奋,得知吕布与郭嘉的大手笔之手,他就兴奋的难以自持,鲜卑屡次犯边,但最让并州人痛恨的却是西部鲜卑,步度根屡屡进攻并州,双方早已是苦大仇深。

    这一战,对于并州的意义重大,击败西部鲜卑,换来的是并州的和平稳定,所以这一战是势在必行的,即使颜良率领大军正在进攻壶关,也必须要打,而且要让步度根感到畏惧。

    双方骑兵见面,仇恨的火花迸射,一个是草原上的雄鹰,一个是在鲜卑凶名昭著打着飞鹰旗的汉军骑兵。

    交手之前的弓箭对决,让鲜卑人吃了不小的亏,即使是为飞骑所败的鲜卑骑兵回来做了一番宣传,这些鲜卑骑兵仍旧不可能尽信,在他们的心中,鲜卑骑兵才是草原上的王者。

    两道钢铁洪流撞在了一起,手中的弓箭也换成了擅长的兵刃。

    交手之后,鲜卑骑兵真切的见识到了这支汉军骑兵的厉害,骑术精湛、武艺高强,他们想不出更多的词语来形容飞骑的厉害,尤其是当前十几名骑兵,当真是所向无敌,画戟、双戟、长枪、长刀汇成了一首死亡交响曲,所过之处,鲜卑骑兵无不落马。

    骑兵最前方的那名汉军将领最是耀眼,身下的战马比寻常战马高上一头,在加上这名汉军将领原本就十分高了,这样一来,在战场上显得十分突兀,倒在这名汉军将领手下的鲜卑骑兵也达到了十多人。

    许多鲜卑骑兵看向这名汉军将领的眼神变得有些畏惧,鲜卑人作战勇猛,不代表他们是傻子,面对这样一个杀神,还是离得远一点比较好。

    尘烟四起,战场上一片混乱,步度根等不下去了,他不敢确定三千骑兵能将对方一千多人留下,这些骑兵已经是他所有的家底,打光了就没了,对于鲜卑人来说骑兵的组建虽然简单,也需要精挑细选,虽然鲜卑人上马能战,也有优劣之分的。

    “大人,后方出现一支汉人军队,约有三千多人,打着汉军旗号,正在向我军杀来。”

    步度根眉头微皱,汉军来了三千人,己方却是有两万多步兵,他不相信对方的步兵还能以一当十,大鲜卑的士兵是最精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