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会使女人的智商趋近于零,偷情使男人的智商趋近于无限大,大概还是有些道理的。薛晨露这个娇娇女,从前活的无忧无虑,性格也没心没肺,娇气十足。

    可是短短半个月,又是落水,又是鬼缠身,次次都差点儿要了命,对于性格和心理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陆云呢,则次次以大救星的光辉形象闪亮登场。薛晨露再娇蛮的个性,遇上陆云也撒不出来,如寒冰遇火,只有融化的份儿。

    事到如今,薛家两口子也只能认命的帮闺女收拾收拾行李。

    书房里面,任建岳掏着手机拍着陆云的手机二维码,笑道:“搞定,陆,按理你和露露是同学,咱差着一辈儿呢。不过先别慌,我交朋友只看本事。你救了露露两次了,咱啥也不,我叫你一声老弟,你叫我一声老哥,咱平辈论交,各论各的,不用管他们。”

    “行。”陆云笑着点点头,任建岳性格豪爽,不拘节,倒是很能聊得来。

    “来,那咱走一个。”任建岳哈哈笑着端起茶杯:“以茶代酒,老哥我先干为敬啊。”

    任家三兄弟各有所长,老大擅长政治,老二擅长经商,作为老三的任建岳,最擅长混。这个混并不是街头混混的混,而是真正的混江湖,混人脉,混阅历,结交之人,非富即贵,就算有三教九流,那也个顶个是其中的佼佼者。

    陆云的本事有目共睹,搞好关系,不定什么时候就能派上大用场。

    “岳哥,外面那些大师……”

    “老弟,你怎么办?尤其那个姓刘的,想办法整整他们?”

    “算了,还是打发走吧。一个七十多的老头,万一再有个心脏病高血压啥的,弄出个好歹来不划算。”

    “行,那就让他们全都滚犊子。”

    任建岳气势汹汹的走出书房,陆云喝了杯茶,一脸的纠结啊。他对于薛晨露还真没什么非分之想,可是想起之前在房间里,绑成大字型的薛晨露,面红耳赤的什么‘欺负人’‘欺负死了’……

    那满脸羞红,语气娇嗔的模样,就是傻子也看出来不对劲儿了。

    妈蛋,好像摊上什么不得了的事情了。

    地良心,陆云对薛晨露毫无非分之想,不是因为害怕晓月吃醋。而是从根本上来讲,他和薛晨露仅仅是因为这两次事件才有交集,纵观以往同班两年半,话都没过几句,根本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陆云并不是个对感情随便的人,相反,对于感情极为慎重。他喜欢晓月,时因为他们之间有着不可斩断的羁绊,还有着共同的志向和道路。

    志同道合者,可为知己。而晓月就是他的红颜知己。

    看来以后得警惕啊,魅力什么的还是少往外侧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