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两个人到底有没有听我讲话啊!”沈生怒了,又扑腾的站起来,“我说狍子我也要一只!我要送人!太过分了!居然不理我!绝交!”

    “送谁?”

    沈生被叶轻云这么冷不丁地一问,下意识就说了出来,“送太平镇镇守啊!曾经是三品官!现在在太平镇里!最爱吃的就是这山里的东西。”

    叶轻云点了点头,没说话,秦子君看了看她,才说道:“你拿去吧。”

    沈生家里是做生意的,碰上事了,打点一下镇守也无可厚非,两人都理解。

    送走了姚自州和拿到狍子立马就笑嘻嘻的沈生后,叶轻云也准备走了。

    秦子君捡出了一只羽毛长长的野鸡,给冬婶送去,才抓起剩下的交给叶轻云。

    叶轻云接过东西也回去了。

    半晚的时候,叶轻云亲自动手把鸡汤炖好了,陈秀兰也做了好几个小炒,一家人也够吃。

    “轩轩,你去喝口水,然后去秦大哥家,把秦大哥喊来。”叶轻云摸着疯跑回来,脸蛋都有些红扑扑的轩轩。

    轩轩抱着小圆递来的水,咕嘟咕嘟就喝了一大口,擦了擦嘴就跑出去了。

    轩轩很是喜欢秦子君,上次他和大姐碰上秦大哥的时候,他说了句喜欢兔子,大姐肯定也喜欢,结果当天晚上,院子里就多了一直肥肥糯糯的兔子。

    他觉得肯定是秦大哥听到了他的话,才给了他们兔子。

    叶轻云今天下午的时候,已经跟雅氏说了秦子君要时常来吃饭的事情,雅氏当然没意见。

    她们姐妹俩都很喜欢这个小伙子,谦逊有礼,还是个能干的,听轻云说,他还能猎大虫。

    秦子君是个可怜孩子,没有父母疼爱,也没有家人,就这么孤零零一人,作为邻居自然是能帮衬些就帮衬些。

    而且这些肉啊不都是人家猎来的,正如叶轻云所说,白吃人家的也不好,倒不如两家人一起吃。

    不一会儿,轩轩就牵着秦子君的手回来了,叶轻云看过去。

    他身上还是那件破了的衣裳,仔细一看,居然还是那日她家上梁礼,秦子君穿的那件。

    “哎呀。”雅氏站了起来,“子君,你衣裳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