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匈奴铁骑踏尽河西,悬刀于中原一境之地,朝廷欲倾举国之物力,结异族之欢心,岂不闻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夷狄不可信,和好不可恃……闻君令名,雄才高义……解百姓于倒悬……”

    云中一连抄写了十几帖,方才停下笔揉了揉手腕,听说这曹雪竹出身河西大族,昭武九姓之后,其祖父是当世名士,设坛讲学时门下弟子络绎不绝……果然名不虚传,收到请帖的人想必会热血沸腾,恨不得即刻啖食匈奴血肉。只是再怎么文辞优美慷慨激昂,也难掩他的狼子野心,网罗天下雄才高义之士意欲为何不言自明,必不会甘于河西一境之地。

    “好字!不知钟小……姑娘贵庚几何,师从何人,这笔字铁画银钩,流畅丰韵,堪称大家。”

    曹雪竹看了后夸赞道,连倚在榻上的裴据也过来一同观看。

    “二十了。”

    “二十?和阿据是同年所生?你莫不是哄我?”

    云中知道说了他也不会信,若不是春日已加冠,他也不可能仗剑赴凉州,偏偏遇到的人都以为他是谁家的小公子,还须侍女乳母围着的那种。

    他平生有两大恨,一恨别人夸他的字好,二恨别人议论他的容貌。他从前写字是大小不一的墨团子,不知受了人多少嘲笑,哥哥还骗他说,一天写不好,便扣俞侍郎一天的俸禄,俞侍郎倒罢了,没了俸禄,三岁的小鱼儿要怎么活?他只得绑着手腕硬生生练,暗地里不知哭了多少回。每每有人夸他字好,便想起这一段少年往事,真正是太不值当了!写字是写给别人看,要好看作什么,又不是画画儿,别人能看懂,知道写的是什么,不就得了?

    还有容貌,当年哥哥远赴河西时,他已经十四岁了,偏偏还没长开,害得哥哥不肯带他去。别人议论他容貌,从来就绕不开洁白两个字,因为他除了长得白,再没别的可夸了,还有人私下说可惜了这一身冰肌雪肤,要是生在个姑娘身上……可见生在个男子身上,确实没什么好羡慕的,明明一大家子都是容貌出众之人,怎到了他这里,就扔人堆里也认不出来,和哥哥出去时,都以为他是哥哥的僮仆!

    曹雪竹这乱臣贼子果然可恶,云中见白果儿端了食盒进了院子,忙抢上去接了放在石凳上,一个人狼吞虎咽吃了个干净。

    “玉门关,这笔字,天天跑校场,还这么能吃……他到底是什么人?”曹雪竹自诩识人无数,眼前这个原本一眼就看透的少年,越来越让他迷惑了。

    “到清泉村就知道了。”裴据淡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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