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又商量了一轮,最终,在老杨给出的建议上,删删减减,商定出了一个合理的服兵役制度。

    杨七麾下,四支兵马,除铁骑军外,剩下的兵马具施行新制。

    新兵役制度规定,游骑军、大同军、复兴军,三军所属兵马,其普通军卒,服兵役年限以五年为准,战时可适当延长服兵役年限,但不超过十年。

    班正,以及副班正,服役年限为十年,到了十年以后,愿意留在军中的,可以申请延长兵役年限。

    班正以上,至将军衔,兵役年限,并没有规定。但是却规定了退役时间,以六十岁为限,年龄到达六十岁的与已退役。

    同时,团级以上的将官,在退役后,可申请至复兴武院任教。

    且,无论在任职期间,又或者任教期间,只要是无战事,将官们都有回家探亲的时间。

    为了方便将官们回家探亲,一应将官的家属,会被就近的安置在驻扎营地最近的城镇。

    ……

    同时,新兵役制度还规定了征兵的数量,以及替换老卒的时间。大致上和老杨给出的建议相当,只是多加了一条,军卒可以按照自己的自身情况,申请延长兵役。

    新的兵役制度,还算是比较完善。

    在敲定了所有细节以后,杨七派人誊抄了两份,一份送到了复兴府衙门,交由寇准审阅,审阅无误后,会昭告给两府内的百姓。

    之所以交给寇准审阅,就是为了让寇准在里面找出与之目前施政的政策冲突的地方,然后予以修改。

    这么做,也是为了谨慎起见。

    比如,杨七在新兵役制度内规定,凡是班正以上将官的家眷,全部都搬到了驻地营区附近的城镇。万一寇准的政令是,各地方所属的将官家眷需搬到各府城内居住。

    那么,两条政令就冲突了。

    虽然不至于闹出什么大矛盾,但是一些个小矛盾,也会影响寇准施政的公信力。

    寇准在拿到了新兵役制度以后,仔细阅览了一遍,虽然嘴上各种嫌弃,但是心里却暗自称奇。

    他仔细盘算了以下,杨七新订立的兵役制度,远比大宋的兵役制度要好。

    首先,杨七新订立的兵役制度,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弱军队的战斗力,但其好处却是长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