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境,起始镇。
起始镇如今已不叫起始镇,自六年前长州王于雷神台上灰飞烟灭,尉迟真金就独揽大权,率长州军先后灭了巨鹿十一城,统合巨鹿,定都起始,改名长州,成为一方霸主。
尉迟真金却没有登基,而只是自封丞相,执掌政权,封魏然为太保,执掌军权,并向天下发布宣告,称秉承先王遗志,只要有人能结束这乱世,便尽心辅佐,另将王位拱手奉上。
那尉迟真金跟魏然是什么人,天下无有不心动者,但谁有办法结束这乱世呢?连如今最强大的龙皇姬御宇,也还欠着火候。不过,姬御宇是龙皇之帝,可不是区区一个王可以收买,他多次下诏,试图将两个龙皇老臣召回天上京,辅佐他的宏图霸业。都未果,如不是攻打巨鹿要先越过魏王境,恐怕早就挥师南下了。
自前任长州王从魏王境求来灵藤,巨鹿境的土地得到滋养,逐渐复苏,虽每日只有四个时辰光照,但一些需求不强烈的农作物已能存活,能进行过大规模的种植。长州都城便下达垦荒令,并设立奖赏,六年过去,也有数十万亩的规模,养活一地军民不是问题。
以长州城为中心,向四面延伸的土地,终于把一些强盗鬼魅的生存地也给掘了出来。都城下派禁卫军,扫荡贼窟,六年来不知扫灭了多少魑魅魍魉。
启元六年元月十二日,城外三十里又发现一处诡异地洞,似有邪物,不知吞噬了多少耕地的农民,有幸存者逃走,上报有司,魏然得知,立派禁卫军前去剿灭,禁卫军小队队正不是别人,正是出身起始镇的前身——寡妇村的一个孤女宋小怜。
六年过去,当年跟在姬纸鸢身边的小小女童,也长成了俊俏的小少女,加上她的天赋异禀,年不过十三,已踏入武道人仙之境,小小年纪,就成了禁卫军队正。
禁卫军统一着银色甲胄,上绣桃花纹饰,腰配长刀,伴有伞具,种种迹象,都带有先王印记,显然六年过去,姬纸鸢没有被遗忘。长刀配伞具的搏杀术,也是姬纸鸢在位时所创。
宋小怜是队正,胄上多一束翎,伞具为红色。如是营令,就二翎,伞具为青色。这是禁卫军的制式,常规军又有不同,此为后话。
“眼看就是连着三日通宵达旦的花灯节,没想到就被派出来,真是太倒霉了。”一个近卫不舍地回望一眼,不知此行任务要多久才能完成。
一个小队共五十,除队正外还有五个什长,说话的是其中一个什长,名叫王启忠,长得微胖,年在三十左右。他说话这样大声,显然并不顾忌队正的威严。
也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能有什么威严?
宋小怜刚听见,身边一匹马上人就忿忿不平道“队正大人,姓王的摆明不将您放在眼里,不如我去给他一些教训?”说话的是亲兵什的什长,名叫李志,是个瘦子,年二十五左右。因为知道宋小怜跟魏然有着一点师生情分,而不敢小看她。
“无妨。”宋小怜脸色冷峻,仿佛从来如此。记忆当中那个天真无邪的小姑娘,已随着长刀沾血而渐行渐远。有了第一个,六年来,她手中沾染的血腥,已不下数百。
宋小怜突然掉转马头,因为领路的一骑,往官道旁的阡陌小径走去。
“跟上!”她冷冷下令,
阡陌小径尽头,居然有个小土坡,坡上零星几根
枯竹。半山腰处,就显露出来一个被黄土和枯竹半掩着的洞口。
领头一骑就下马,是个穿粗布的农民,畏畏缩缩地指着洞口道“大,大人,就是这里了……”
起始镇如今已不叫起始镇,自六年前长州王于雷神台上灰飞烟灭,尉迟真金就独揽大权,率长州军先后灭了巨鹿十一城,统合巨鹿,定都起始,改名长州,成为一方霸主。
尉迟真金却没有登基,而只是自封丞相,执掌政权,封魏然为太保,执掌军权,并向天下发布宣告,称秉承先王遗志,只要有人能结束这乱世,便尽心辅佐,另将王位拱手奉上。
那尉迟真金跟魏然是什么人,天下无有不心动者,但谁有办法结束这乱世呢?连如今最强大的龙皇姬御宇,也还欠着火候。不过,姬御宇是龙皇之帝,可不是区区一个王可以收买,他多次下诏,试图将两个龙皇老臣召回天上京,辅佐他的宏图霸业。都未果,如不是攻打巨鹿要先越过魏王境,恐怕早就挥师南下了。
自前任长州王从魏王境求来灵藤,巨鹿境的土地得到滋养,逐渐复苏,虽每日只有四个时辰光照,但一些需求不强烈的农作物已能存活,能进行过大规模的种植。长州都城便下达垦荒令,并设立奖赏,六年过去,也有数十万亩的规模,养活一地军民不是问题。
以长州城为中心,向四面延伸的土地,终于把一些强盗鬼魅的生存地也给掘了出来。都城下派禁卫军,扫荡贼窟,六年来不知扫灭了多少魑魅魍魉。
启元六年元月十二日,城外三十里又发现一处诡异地洞,似有邪物,不知吞噬了多少耕地的农民,有幸存者逃走,上报有司,魏然得知,立派禁卫军前去剿灭,禁卫军小队队正不是别人,正是出身起始镇的前身——寡妇村的一个孤女宋小怜。
六年过去,当年跟在姬纸鸢身边的小小女童,也长成了俊俏的小少女,加上她的天赋异禀,年不过十三,已踏入武道人仙之境,小小年纪,就成了禁卫军队正。
禁卫军统一着银色甲胄,上绣桃花纹饰,腰配长刀,伴有伞具,种种迹象,都带有先王印记,显然六年过去,姬纸鸢没有被遗忘。长刀配伞具的搏杀术,也是姬纸鸢在位时所创。
宋小怜是队正,胄上多一束翎,伞具为红色。如是营令,就二翎,伞具为青色。这是禁卫军的制式,常规军又有不同,此为后话。
“眼看就是连着三日通宵达旦的花灯节,没想到就被派出来,真是太倒霉了。”一个近卫不舍地回望一眼,不知此行任务要多久才能完成。
一个小队共五十,除队正外还有五个什长,说话的是其中一个什长,名叫王启忠,长得微胖,年在三十左右。他说话这样大声,显然并不顾忌队正的威严。
也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能有什么威严?
宋小怜刚听见,身边一匹马上人就忿忿不平道“队正大人,姓王的摆明不将您放在眼里,不如我去给他一些教训?”说话的是亲兵什的什长,名叫李志,是个瘦子,年二十五左右。因为知道宋小怜跟魏然有着一点师生情分,而不敢小看她。
“无妨。”宋小怜脸色冷峻,仿佛从来如此。记忆当中那个天真无邪的小姑娘,已随着长刀沾血而渐行渐远。有了第一个,六年来,她手中沾染的血腥,已不下数百。
宋小怜突然掉转马头,因为领路的一骑,往官道旁的阡陌小径走去。
“跟上!”她冷冷下令,
阡陌小径尽头,居然有个小土坡,坡上零星几根
枯竹。半山腰处,就显露出来一个被黄土和枯竹半掩着的洞口。
领头一骑就下马,是个穿粗布的农民,畏畏缩缩地指着洞口道“大,大人,就是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