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章 活环手镯(1/2)
傅氏见他还无辜地望着自己,似乎丝毫不知道自己错在哪儿,忍不住再次瞪了他一眼,心中郁闷不已,这个儿子平时温润如玉的,真看不出这竟是个粗鲁的人。
温彦宸连续被瞪了两次,更加茫然了,正要问原由时,娘亲已经在跟自家小妻子说话了,他也不好问什么,只能将这疑问放下。
傅氏对这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儿媳妇也极为重视,准备的见面礼也是精心准备了将近半年的,刚好有一块好玉料,花费千金几番请求才让京城最好且已颐养天年不再雕刻的玉雕师傅出山,将那块玉料变成一只三股绞丝活环手镯。
秦绾妍看到看这手镯时,当即愣住,麻花状的手镯常见,可三股绞丝活环手镯却不常见,它虽然也是麻花形状,但制作极难,对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它是用一块完整的玉料雕琢而成的镯子,三根玉绳扭成麻花状的手镯,彼此相依却又相互独立,戴在手上,稍有动作便会发出清脆的碰撞声,真的是巧夺天工。
如今傅氏送给她的这个三股绞丝手镯更是不常见,可以说是极为罕见的,因为这只镯子是芙蓉玉做成的,芙蓉玉在陈国很罕见,通体粉紫色,色泽温润,非常怡人。
据说这种玉也娇气,暴晒在阳光下时间长了,颜色会变淡,而且颜色淡下去之后不会恢复原样,得好生保管着,隔一段时间用干净的温水清洗,并用柔软的棉布擦干净。
虽说前世傅氏送给她的见面礼也不差,是一套东珠翡翠头面,但远远没有这份见面礼贵重,可见女子在婆家有多受重视,跟丈夫有很大关系,若是丈夫重视,婆家人也跟着重视。
而前世温彦宸是被塞了一个媳妇,温家被迫接纳她这个媳妇,长辈自然对她有偏见,现在温彦宸爱重她,爱屋及乌,长辈也打心里接受她,对她的疼爱也是真心实意的。
傅氏见她愣住,笑容慈爱地拉过她的右手,另一只手将镯子拿起来,套在她纤细白皙的手腕上,柔声道:“咱们绾绾长相明丽,戴颜色鲜亮的首饰更好看。”说着,转眼看向自家儿子,问道,“彦宸,你说是不是?”
温彦宸的目光落在她的那欺霜赛雪的手腕上,粉紫色的手镯套在那只纤细的手腕上,大小刚适合,她的皮肤白嫩,镯子周围的肌肤似乎都映照了一圈淡淡的紫色光晕,含笑回道:“对,绾绾戴着好看。”
虽然这镯子精美贵重,但秦绾妍是见过世面的,也见过珍宝无数,除了刚看到那一刻诧异了下,便恢复如常,落落大方地回道:“谢谢娘。”
傅氏见她淡定的模样,心中暗道一句还是门当户对的好,不会小家子气,见了件好东西就两眼放光,接着又拉着她的手勉励几句。
周氏一直似有若无地望着秦绾妍手上的三股绞丝手镯,眼里的妒意越发浓烈,都是儿媳妇,婆母偏心得也太严重了,当时给她的见面礼也就一只蓝田玉镯子,亏得她当初还满心欢喜谢过,现在跟秦绾妍一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婆母送这份礼物,风头盖过祖母,也不怕祖母会不高兴。
实际上,温老夫人并没有因此而不高兴,到了她这个年纪,又经常礼佛,什么攀比心都没了,没什么比家庭和睦重要。而且,她送的那对翡翠手镯虽没有这三股绞丝手镯精美,但也价值不菲且暗藏玄机,就看这孙媳妇细不细心,是否发现她的用心了。
秦绾妍与傅氏说了几句,又让人将在娘家已准备好的见面礼拿上来,她嫁进温家就是长孙媳妇,下面还有二弟和弟妹以及侄子,自家的还有言哥儿这孩子,刚嫁进来也得给见面礼。
她知晓温彦轩喜欢字画,送礼得送对方喜欢的,才能让人家高兴,所以给温彦轩的是一副陈国著名书画家张玄之的字画,那是在自家爹爹书房里拿的。温彦轩接过字画,也甚是激动,连声谢过,当场时都在欣赏着,可见是真的喜欢这个书画家的作品。
虽然知道周氏小家子气,为人比较自私刻薄,可送给周氏的见面礼她也没有含糊,作为长嫂后初次见面,自然要大气,日后周氏要是惹到她,那时候就可以不必客气了。她知道周氏比较喜欢华贵的东西,所以送了一套鎏金点翠嵌蓝宝石的头面。
周氏看到那套头面,心中欢喜,含笑接过:“多谢大嫂。”
她在娘家因为条件不允许,也得不到那么好的头面,嫁入温家虽然过上更好的日子,可好东西又不是常有,所以这套头面她还是很稀罕的,心中的妒意也有所消减。
温彦宸连续被瞪了两次,更加茫然了,正要问原由时,娘亲已经在跟自家小妻子说话了,他也不好问什么,只能将这疑问放下。
傅氏对这个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儿媳妇也极为重视,准备的见面礼也是精心准备了将近半年的,刚好有一块好玉料,花费千金几番请求才让京城最好且已颐养天年不再雕刻的玉雕师傅出山,将那块玉料变成一只三股绞丝活环手镯。
秦绾妍看到看这手镯时,当即愣住,麻花状的手镯常见,可三股绞丝活环手镯却不常见,它虽然也是麻花形状,但制作极难,对都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它是用一块完整的玉料雕琢而成的镯子,三根玉绳扭成麻花状的手镯,彼此相依却又相互独立,戴在手上,稍有动作便会发出清脆的碰撞声,真的是巧夺天工。
如今傅氏送给她的这个三股绞丝手镯更是不常见,可以说是极为罕见的,因为这只镯子是芙蓉玉做成的,芙蓉玉在陈国很罕见,通体粉紫色,色泽温润,非常怡人。
据说这种玉也娇气,暴晒在阳光下时间长了,颜色会变淡,而且颜色淡下去之后不会恢复原样,得好生保管着,隔一段时间用干净的温水清洗,并用柔软的棉布擦干净。
虽说前世傅氏送给她的见面礼也不差,是一套东珠翡翠头面,但远远没有这份见面礼贵重,可见女子在婆家有多受重视,跟丈夫有很大关系,若是丈夫重视,婆家人也跟着重视。
而前世温彦宸是被塞了一个媳妇,温家被迫接纳她这个媳妇,长辈自然对她有偏见,现在温彦宸爱重她,爱屋及乌,长辈也打心里接受她,对她的疼爱也是真心实意的。
傅氏见她愣住,笑容慈爱地拉过她的右手,另一只手将镯子拿起来,套在她纤细白皙的手腕上,柔声道:“咱们绾绾长相明丽,戴颜色鲜亮的首饰更好看。”说着,转眼看向自家儿子,问道,“彦宸,你说是不是?”
温彦宸的目光落在她的那欺霜赛雪的手腕上,粉紫色的手镯套在那只纤细的手腕上,大小刚适合,她的皮肤白嫩,镯子周围的肌肤似乎都映照了一圈淡淡的紫色光晕,含笑回道:“对,绾绾戴着好看。”
虽然这镯子精美贵重,但秦绾妍是见过世面的,也见过珍宝无数,除了刚看到那一刻诧异了下,便恢复如常,落落大方地回道:“谢谢娘。”
傅氏见她淡定的模样,心中暗道一句还是门当户对的好,不会小家子气,见了件好东西就两眼放光,接着又拉着她的手勉励几句。
周氏一直似有若无地望着秦绾妍手上的三股绞丝手镯,眼里的妒意越发浓烈,都是儿媳妇,婆母偏心得也太严重了,当时给她的见面礼也就一只蓝田玉镯子,亏得她当初还满心欢喜谢过,现在跟秦绾妍一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婆母送这份礼物,风头盖过祖母,也不怕祖母会不高兴。
实际上,温老夫人并没有因此而不高兴,到了她这个年纪,又经常礼佛,什么攀比心都没了,没什么比家庭和睦重要。而且,她送的那对翡翠手镯虽没有这三股绞丝手镯精美,但也价值不菲且暗藏玄机,就看这孙媳妇细不细心,是否发现她的用心了。
秦绾妍与傅氏说了几句,又让人将在娘家已准备好的见面礼拿上来,她嫁进温家就是长孙媳妇,下面还有二弟和弟妹以及侄子,自家的还有言哥儿这孩子,刚嫁进来也得给见面礼。
她知晓温彦轩喜欢字画,送礼得送对方喜欢的,才能让人家高兴,所以给温彦轩的是一副陈国著名书画家张玄之的字画,那是在自家爹爹书房里拿的。温彦轩接过字画,也甚是激动,连声谢过,当场时都在欣赏着,可见是真的喜欢这个书画家的作品。
虽然知道周氏小家子气,为人比较自私刻薄,可送给周氏的见面礼她也没有含糊,作为长嫂后初次见面,自然要大气,日后周氏要是惹到她,那时候就可以不必客气了。她知道周氏比较喜欢华贵的东西,所以送了一套鎏金点翠嵌蓝宝石的头面。
周氏看到那套头面,心中欢喜,含笑接过:“多谢大嫂。”
她在娘家因为条件不允许,也得不到那么好的头面,嫁入温家虽然过上更好的日子,可好东西又不是常有,所以这套头面她还是很稀罕的,心中的妒意也有所消减。